招标
做好学会创新驱动服务站运行成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3/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科协,各学会服务站,各有关单位:
为总结学会创新驱动服务站(以下简称“学会服务站”)工作经验,进一步提升学会服务站建设和运行水平,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聚焦经济建设和科技创新主战场,现决定对管理期满的学会服务站开展运行成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经省科协认定且2024年管理期满的国家级和省级学会服务站(2022年认定的学会服务站),共58家(详见附件1)。
二、评价时间
评价时间跨度为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各学会服务站于2024年9月1日前向设区市科协提交自评报告,设区市科协于2024年9月20日前向省科协提交评价材料。
三、评价内容
(一)基础工作情况。服务站工作条件、专家进站服务情况、服务站工作制度、主要合作项目、企业基本情况(含上年度销售收入、上年度研发投入、技术力量等)。
(二)项目运行情况。创新要素聚集、科技成果转化、核心技术攻关、人才培养和引进、技术服务和战略咨询、学术交流、辐射带动、资金使用情况。
(三)整体成效情况。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科技进步等。
四、评价安排
(一)2024年全年,省科协组织专家对部分评价对象进行调研。
(二)2024年9月1日前,各建站单位向设区市科协提交《福建省学会服务站运行成效自评报告书》(自评报告格式见附件2)。
(三)2024年9月20日前,各设区市科协汇总辖区内参与评价的全部学会服务站自评报告,对各服务站自评报告提出评价意见,同时完成设区市科协2022年度认定的学会服务站运行成效评价报告(格式见附件3),一并报送省科协学会部。
(四)2024年10月至11月,省科协组织专家,根据各学会服务站自评报告和设区市科协评价意见,结合实地调研情况,开展服务站运行成效评价工作。
(五)2024年12月,公布评价结果。
五、评价结果应用
(一)运行成效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二)对优秀和良好服务站省科协将加强宣传和推介,建议市县科协加大扶持力度。
六、工作要求
(一)各设区市科协根据《福建省学会创新驱动服务站管理办法》,按照省科协部署要求,做好本年度运营成效评价工作的动员部署,对辖区内各类学会服务站开展一次全面的指导和督查,做好辖区内各学会服务站自评材料的汇总、评价,并完成本设区市2022年度认定的学会服务站运行成效评价报告(附件3)。
(二)省级学会要主动对接建站单位,按照与建站单位共建学会服务站的目标任务要求,精心组织项目建设,对本学会建设的服务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切实加强对学会服务站的技术指导力度,真正起到技术支撑的作用。
(三)各学会服务站建站单位要切实承当起服务站建设与管理的主体责任,与辖区市县区科协保持紧密联系,主动做好与全国学会、省级学会的工作衔接,进一步明确技术需求,提供开展相关工作必要的保障条件,使学会服务站在创新要素聚集、科技成果转化、核心技术攻关、人才培养和引进、技术服务和战略咨询、学术交流、科普宣传、辐射带动上发挥积极作用。同时,认真完成《福建省学会服务站运行成效自评报告书》,配合省市县科协做好调研与评价各项工作。
(四)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运行的学会服务站,需于2024年4月30日前向省科协学会部提出注销申请并付上相关材料。
各设区市科协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xh@fjkx.org),并将纸质材料一式2份寄送省科协学会部。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73号2号楼4楼,联系人:陈纾难,电话:0591-86270697。
附件:1.国家级和省级学会服务站名单(2022年)
2.福建省学会服务站运行成效自评报告书(模板)
3.学会服务站运行成效评价报告(模板)
福建省科协
2024年3月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