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丰】 2022年汕尾市海丰县高质量水源林(水土保持林)建设造林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368.1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5/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68.19万元
招标公司海丰县林业局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汕尾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1330268015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 海丰县林业局 拟建设的 2022年汕尾市海丰县高质量水源林(水土保持林)建设造林项目 ,已由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审[2022]27号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2022年汕尾市海丰县高质量水源林(水土保持林)建设造林项目,建设面积12000亩,其中人工造林3900亩、补植套种8100亩,工程造价约1368.19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施工条件具备,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承包人;

2.2 工程建设地点:分布在梅陇镇、联安镇、青年水库、平东镇、陶河镇和赤坑镇,共6个乡镇;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1)、广东省林业厅2018年修订的《四大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技术要点》;(2)、《2022年汕尾市海丰县高质量水源林(水土保持林)建设造林项目作业设计》要求。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省级林业有关部门核发的 造林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 的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

招标工程项目到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 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 2022

5 25日至 5 31 日,每天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获取招标文

件时投标申请人须带齐以下材料一式二份:

4.1 企业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4.2 《造林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4《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5 项目负责人林业工程师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4.6 近5年(2017年以来)承担过1宗(含1宗) 以上,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以上公有制营造林工程的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附有验收单位及验收人员签署的验收表)复印件,业绩跨年度或分年度实施只能按签订合同当年业绩证明计算, 业绩证明须注明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便招标人对业绩证明核对;

4.7投标申请人有苗圃基地面积20亩以上,培育造林苗木枫香、荷木、樟树、铁刀木和铁冬青(苗高2000px以上、地径20px以上)、台湾相思和红锥(苗高1500px以上、地径15px以上)等80万株及以上证明原件(须由投标申请人所在地县级或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出具),必要时招标人将对其现场进行核实确认;

以上申请资料须是A4纸,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复印件的原件核对后退回,申请资料核对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2022 6 15 9 00 分至 10 00 分止,提交到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县消防大队后面)]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时间为2022 6 15 10 00 分,开标地点在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县消防大队后面)] 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7、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丰县林业局 联系电话:0660-6895563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汕尾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302680159 联系人:李先生

日期: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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