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邵阳经开区企业用工招聘服务项目第二次合同公告
金额
152.2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宝工财采计[2022]000015
预算金额152.29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南映红人力资源有限公司152.2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宝工财采计[2022]000015
采购人(全称): 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甲方)
供应商(全称): 湖南映红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邵阳经开区企业用工招聘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宝工财采计[2022]000015
(3)项目内容:
1.按照我区重点骨干企业的招聘需求,乙方对园区重点骨干企业用工广泛进行宣传,并为骨干企业召开26场专场招聘会(以线上直播或线下现场招聘会的形式进行),2023年负责为园区骨干企业输送用工人员若干。
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在园区开展专场招聘会,招聘场次不少于26次。中标金额包含场地租赁费、盒饭、物业费、水电费、人工费、广告宣传费、税金等,乙方承担日常性支出的所有费用。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1522900.00元   
大写: 壹佰伍拾贰万贰仟玖佰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地点及方式
时间:2023年12月前按采购项目内容要求完成。
地点:    邵阳    
方式:  专场线上直播或线下现场招聘会    
 
4.付款: 费用分期结算,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预付合同总费用的30%,剩余70%在履约完成经甲方验收后十五个工作日支付。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口提请仲裁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采购人执 肆 份,供应商执 贰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18673994427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邵阳经济开发区支行
                                       帐     号: 1906 2101 0910 0052 891  
 
 
 
 
 
 
 
 
 
 
 
附件1: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业主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业主方名称、地址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2)供应商(以下称中标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或成交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中标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业主方应支付给中标方的价款。
(3)“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或成交结果一致。
4.合同价款
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中标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业主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中标方应当在业主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5.2中标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业主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 合同其他内容(略)
7. 合同的变更
7.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7.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业主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中标方签订补充合同,中标方不得拒绝,
7.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8.合同中止与终止
8.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业主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业主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8.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中标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业主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中标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中标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业主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中标方补偿。
(4)如果中标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业主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业主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中标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9.合同转让和分包
9.1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9.2中标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9.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业主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0.供应商的广告或宣传
未经业主方事先书面许可,中标方不得已履行本政府采购合同为由,以广告或其他形式宣称其是政府采购指定供应商或其产品是政府采购指定产品。
11.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1.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1.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12.2调解不成可以按招标文件前附表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业主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业主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3.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改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14.通知
14.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14.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15.合同未尽事项
15.1合同未尽事项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16.合同生效
16.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2: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一、项目名称:邵阳经开区企业用工招聘服务项目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招聘会类型
场次
单价(元)
价格(元)
备注
1
线下现场招聘或线上直播
26
50000
1300000
 
2
广告宣传费用
全年
/
222900
 
合计: 1522900元
说明:以上类型与场次为预估,具体以实际承办的类型与场次进行结算。包含场地租赁费、物业费、水电费、设备费、人工费、广告宣传费、税金等。乙方应承担日常性支出的所有费用。

 
三、服务要求
(一)备案登记
乙方举办招聘会实行备案登记制。
(二)线下场地要求
(1)场地租赁费、物业费、水电费、建设费等日常经营性支出由乙方承担,提供招聘会(本项目)的乙方除办公场地外须具有以下条件:
①场地属租赁的须提供符合本项目服务时间的租赁合约,场地属自有的须提供房产相关证明材料。
(2)室外专场招聘会的场地有甲方和乙方共同商议确定,再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支付相关费用。
(三)场地布置要求
乙方举办的室外招聘会场地布置须提供背景墙、横幅、拱门、海报展架、招聘展位、帐篷等。
 
(四)设备要求
乙方用于招聘会的设施须基本齐全,并基本满足用工单位招聘信息的展现和宣传,电子显示屏、招聘展位、宣传栏、服务台、咨询台等招聘会应必备的基础设备,同时配备摄像头及摄像机对室内外招聘会录影进行记录,并储存12个月影像数据以便复核抽查。
(五)组织实施要求
1、乙方须无条件满足甲方对口协作单位和重点监测企业招聘需求。
2、乙方举办的招聘会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
(六)服务人员要求
乙方举办的每一次室外专场招聘会须安排具备人力资源相关工作经验的专业团队操办和管理维护。
(七)安全、消防要求
乙方应保证招聘会期间配备足够的安保力量及消防设施,确保在场所有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承担招聘会的组织、安全、消防、管理等责任。
(八)信息数据要求
乙方举办招聘会所收集到的信息数据资料所有权归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将相关信息数据资料移交甲方。因乙方擅自发布相关信息数据资料,造成不良后果,一切发来责任后果有乙方承担。
 
四、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负责对乙方的招聘工作进行监管,受理对乙方服务的投诉举报。
2、负责出具活动要求。
 
(二)乙方的责任
1、负责制定 2023年度 的《招聘会安排计划表》和实施方案,经甲方确认后组织开展招聘会工作。
2、负责招聘信息审核、发布、更新,不得发布提供虚假招聘信息。
3、按甲方的要求切实做好如下服务:
3.1加强宣传工作,对已备案登记的招聘会信息,提前通过人社网、微信公众号发布。
3.2对展位预定、准入、招聘信息发布、应聘个人求职登记、信息反馈、现场秩序、安全保卫等日常工作进行管理。
4、负贵配合甲方完成服务期内考核评价工作。
(三)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以其他名义向用工单位或求职人员另收取与招聘宣传等相关的任何费用,若有企业或个人反馈有收费行为并经核实的将取消服务机构的承办资格,终止服务协议,并且以后禁止参与本项目。
2、甲方在乙方提供票据并接受后,按甲方的支付流程办结完成要及时给乙方付款。
 
五、不可抗力因素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问题及非甲乙方责任造成招聘会延误,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将招聘会进度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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