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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仰贤实验小学附属设施--电力线路改造工程(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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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二次招标)
致:泉州亿兴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闽湘电力工程有
限公司、福建省银邦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中福君成集团有限公司、福
建铭奕建设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春县仰贤实验小学附属设施--电力线路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已由永春县
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审【2021】75号、永发改审【2022】11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永春县仰贤实验小学,建设资金来源财政统筹及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永春县仰贤实验小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永东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88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其他;
(2)招标类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总投资约188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总投资约188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884751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
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经当地供电部门验收合格并送电,
正常通电。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叁
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应具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施工许可证,类别为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的资质
并满足(闽电监资管〔2012〕134号)《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
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
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
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
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
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
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
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
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
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
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
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
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3.7.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电力工程施工总
承包资质或不低于叁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电力
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具备承装类、承试
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闽电监资管〔2012〕134号)《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3.7.2本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
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8日08时00分至2023年2月13日17时00分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
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
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
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
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_2023年2月21日_17_时_00_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3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之一①年度保证金形式:采用泉州市工程
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
“收讫证明”复印件或“泉州市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投标年度保证金银行保函”复
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补充缴款凭证(如有)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并提交(具
体详见泉建筑[2019]54号及泉建筑【2021】48号文)。或②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试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根据
闽建筑【2020】8号文、(泉发改〔2020〕79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
发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投标电子保函范本的通知》(泉建筑〔2020〕26
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
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泉建筑〔2020〕68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关于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使用投标电子保函的通知(泉建筑〔2022〕24
号)、泉建筑【2022】65号文件要求。或③从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
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
准)招标人指定账户:帐号一帐户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县支行帐号:13570101040066660帐号二帐户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支行帐号:35050165650709667788帐
号三帐户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支
行,账号:1408017119022078718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永建招字[2023]003号)并要求
提交受理银行录入凭证∷④永春县年度保证金形式:按照《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春
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永政文[2021]32号)文有
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并按要求上传《永春县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2月22日09时30分,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3年2月13日17时00分前使用本单位CA证
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
目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春县仰贤实验小学
地址:永春县,邮编: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
电话:13459545118,传真:_____________
联系人: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永东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五里街镇通贤路11号402室,邮编:362600
电子邮箱:ycqcdl@126.com
电话:23884111,传真:0595-23884111
联系人:小曾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永春县环城路116号
联系电话:0595-23884054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95-2388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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