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建长安镇褚石村家宴中心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00万元
招标公司海宁市⻓安镇褚⽯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联系人沈先⽣0573-8749257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易⼯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殷先⽣1896734282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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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章招标公告 新建⻓安镇褚⽯村家宴中⼼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建⻓安镇褚⽯村家宴中⼼项⽬已中共⻓安镇委员会党委会会议纪要以/批准建设,建设资⾦来⾃⾃筹,出资⽐例为 100%,项⽬业主为海宁市⻓安镇褚⽯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为海宁市⻓安镇褚⽯股 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华易⼯程管理有限公司。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的新建⻓安镇褚⽯村家宴中⼼项⽬(标段名称)的施⼯进⾏公开招标。 2.项⽬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概况:本项⽬投资估算 800 万元,⼯程概算 800 万元,其中建安⼯程造价 800 万元,建设规模:新建⻓安镇褚⽯村家宴中⼼项⽬位于海宁市⻓安镇。总建筑⾯积约 2734.54㎡(其中地下 室 208.28㎡)。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建⻓安镇褚⽯村家宴中⼼项⽬的地基加固、⼟建、安装等(详⻅施⼯图纸及⼯程量清单),建设地点:海宁市⻓安镇。 2.2 招标范围:新建⻓安镇褚⽯村家宴中⼼项⽬的地基加固、⼟建、安装等,具体详⻅施⼯图纸 及⼯程量清单,招标标准预算价 800.5177 万元。 2.3 施⼯总⼯期:270 ⽇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程□是☑ 否 2.5 是否专⻔⾯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 否(不专⻔⾯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条款) 2.6 专⻔⾯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式 □2.6.1 本标段整体⾯向中小企业; □2.6.2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 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 40%)以上。 3.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 ☑ 3.1 具备建筑⼯程施⼯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对 应 资 质 应 在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法定代表⼈、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 全⽣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产考核合格证书; |
☑ 3.3 ⾃ 2021-01-01 以来□承接过☑ 完成过已竣⼯的(时间以开⼯⽇期为准)房屋建筑⼯程 1 个及以上(⼚房除外、单个合同价要求 500 万元及以上)业绩;投标⼈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经备案 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合同或施⼯许可证(可三选⼀)、竣⼯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 应能反映⼯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 |
他相关的竣⼯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程资料,如竣⼯图、⼯程价款最 终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的处理⽅法处理。(以 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业绩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不在中 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以系统内备案流程走完就算备案的,可以提供当地交易中⼼-中标公告的⽹⻚截图和中标通知书。)业绩; 3.4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下列要求:; ☑ 3.5 投标⼈须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2025 年 1 ⽉ 13 ⽇发布的对应资质 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投标⼈应在投标前⾃⾏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 统”相关信息的维护⼯作,并对企业资质、⼈员资格、项⽬状况、信⽤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负责); □3.6 ⾯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 (⼆)拟派项⽬负责⼈: 3.7 拟派项⽬负责⼈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程专业)⼆级及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 合同⼯程(在建合同⼯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期,或不通过招标⽅式的则以合同 签订⽇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期)担任项⽬负责⼈(包括⼯程 总承包项⽬中的施⼯负责⼈)的,不得以拟派项⽬负责⼈的⾝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负责⼈⾃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 3.8(招标⼈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 3.9拟派施⼯现场专职安全⽣产管理⼈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数不 少于1个; 3.10投标⼈及其拟派项⽬负责⼈未被列⼊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 准); 3.11投标⼈及其拟派项⽬负责⼈⾃2021-01-01起⾄投标截⽌⽇⽌⽆⾏贿犯罪记录; |
3.12投标⼈及其拟派项⽬负责⼈投标截⽌⽇未被列⼊失信被执⾏⼈名单; 3.13投标⼈及其拟派项⽬负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信息公⽰系统中列⼊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及其拟派项⽬负责⼈未被⼈⼒资源社会保障⾏政部⻔列⼊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 内)并共享⾄信⽤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程企业进浙备案”⼿续; ☑ 3.16与招标⼈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其他组织或者个⼈,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 同⼀招标项⽬投标。 4.招投标⽅式 4.1 公开招标。 4.2☑ 采⽤评定分离,□不采⽤评定分离。 |
5.招标⽂件的获取 5.1 本项⽬招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件以⽹上下载⽅式发放 浙⾥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5.2 招 标⽂件 下 载⽹址:潜 在 投 标⼈登 录 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招标⽂件。 5.3 招标⽂件⽹上下载时间:2024 年 12 ⽉ 30 ⽇⾄ 2025 年 1 ⽉ 21 ⽇ 10:00(公告发布之⽇ 起⾄投标⽂件递交截⽌时间)。 6.投标⽂件的递交 6.1 投标⽂件递交的截⽌时间(投标截⽌时间,下同)为 2025-01-21 10:00,电⼦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 浙⾥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7.联系⽅式 招标⼈:海宁市⻓安镇褚⽯股份经济合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易⼯程管理有限公司 作社 地址:海宁市⻓安镇 地址:海宁市⻓安镇⻓安路 55 号 联系⼈:沈先⽣联系⼈:殷先⽣ 电话:0573-87492572 电话:18967342823 邮箱:邮箱: |
2024-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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