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W2019009
二、项目名称:2019年苏州大学食堂伙食物资协议供应商
三、招标人:苏州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凌云楼1003室
邮编:215021 传真:0512-67169460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512-67169460
电子邮箱:jzhang@suda.edu.cn
四、招标要求
(一)项目概况
1.协议供货内容:本项目包括苏州大学20个食堂(天赐庄校区9个、独墅湖校区8个、阳澄湖校区3个)的伙食物资供应。
2.本次招标的食堂伙食物资共分9个标段,标段名称及协议供应商数量详见下表。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协议供应商数量 |
1 |
大米、面粉、食用油 |
每个标段 均不超过2家 |
2 |
豆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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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鲜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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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蔬菜、禽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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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冷荤制品、冷冻半成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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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乳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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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水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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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调味品、南北货、米面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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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一次性用品 |
3.每个投标人的累计中标标段数量不得超过2个。(按自然顺序从第1标段开始开标,按先开先得原则,同一投标人累计中标标段数达2个时,自动取消后面标段中标资格。)
4.协议供货期限:至2020年7月25日(合同签订之日起)。
(二)基本要求
1.质量要求
1.1供应商所提供的伙食物资必须是正规渠道的合格产品,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符合国家和行业食品卫生安全标准。
1.2 每个标段包含品类、质量要求等详见附件一。
2. 报价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性报价,报价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二。投标人未按报价文件格式要求报价,或出现少报、漏报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报价包括所投标的物、包装、仓储、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检测验收、售后服务相关劳务支出等,以及投标人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相关费用。
3.协议供货要求
3.1学校食堂伙食物资的具体采购工作主要通过“苏州大学伙食物资采购系统”完成。协议供应商应按招标时的约定,将中标产品的基本信息、价格及服务等在采购系统中公开。严禁线下交易,如有违反,学校将按2000~5000元/次收取违约金(经学校批准的紧急情况除外)。
3.2食堂采购人员通过该系统自主选择所需物资的数量、供应商及服务。供应商根据系统生成的订单要求,将相应产品按时准点、保质保量送达约定地点,并和采购人员共同完成验收工作。
3.3在协议供货期内,包装类产品因货源不足导致无法供应的,须提前7个工作日向学校报备,经学校批准方可停止供应或更换成其他品牌产品。协议期内产品变更数量不得超出中标品种的30%。
3.4标段2(豆制品类)、标段3(鲜肉类)、标段4(蔬菜类)、标段6(乳制品类)、标段7(水产品类)、标段8(米面制品类)须于每天早上7:00前送到指定地点,其他标段的供货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以食堂采购员通知为准)。
如供应商不能按时交货,每推迟1天,须向学校支付订单总金额1%的违约金,延迟供货超过3天或已影响到食堂正常运行的,学校可取消其协议供货资格,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3.5后勤管理处和食堂采购人员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商承诺及有关规定对供应物资进行验收,验收单据经食堂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供货商应无条件更换。
3.6供应商应主动配合学校进行验收(包括抽样检测),如经检测确认未达约定的质量要求的,采购人员有权要求退货,供应商须承担造成的损失。
3.7价格调整
3.7.1禽蛋和蔬菜类实行每周定价。价格以每周三江苏苏州市南环桥市场发展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nhqnm.com/)公示批发价中的各品种平均价格为基准,扣除投标时承诺的下浮价格后,作为各品种的供应价格。
3.7.2 除禽蛋和蔬菜类外,其他伙食物资价格一般实行一年一定价(即以中标价为准)。供货协议期内,供应商不得随意上调价格,但下调价格不受限。
3.7.3因消费物价指数(CPI)或相关品类伙食物资市场价格大幅上涨,需对物资价格进行上调的,供应商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上报学校,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调整。上调幅度超过10%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协议供货资格。
3.8付款方式:按月结算(每个自然月的26日至次月2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结算周期内订单经学校核实无误后于15个工作日内结清。
供应商须于每月5日前将正规税务发票提交给学校,严禁私开、虚开发票。
4. 其他要求
4.1供应商须无条件向学校提供协议期内产生的指定订单销存台账证明、物流信息及原始凭证。
4.2学校将对协议供应商在协议期内的供货及服务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优秀的将优先列为下一年度协议供应商。
4.3协议供应商须向学校提交履约保证金(每标段人民币贰万元),若未能履行投标时的承诺,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与中标产品不符,或存在与采购单不相符的虚假交易,学校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不予退还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协议供货资格,列为不受欢迎供应商。
4.4 签订合同前,供应商须按学校要求,自中标公示期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购买相应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不少于300 万元。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购买保险,中标人须在逾期后7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缴纳人民币伍拾万元,作为伙食物资质量风险保证金。供应商在供应伙食物资过程中发生违反本项目合同(协议)条款,须支付学校违约金,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或伙食物资质量风险保证金中扣除。
4.5投标人须列明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等响应情况,如某些条款不响应,应在投标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4.6投标人须确保采购人在使用该产品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投标人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索赔、损失、损害、支出等一切费用(含律师费)以及学校因此而遭致的损失。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基本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不得转包或者分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其他资质要求
1. 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适用于第1、2、4~6、8标段);
2. 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畜禽屠宰许可证》或《生猪屠宰许可证》(适用于第3标段,《畜禽屠宰许可证》、《生猪屠宰许可证》任选其一);
3. 具有《水域滩涂养殖证》或《内陆水域渔业捕捞许可证》(适用于第7标段)。
六、评分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三。
七、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一般由下列材料组成
(一)投标文件一
1. 投标函;
2. 投标报价表纸质版及电子版(U盘为载体)。
(二)投标文件二
1. 投标产品的品牌、规格及原厂质保期;
2. 投标产品的质量验收标准及质量承诺;
3. 服务方案和服务承诺;
4. 生产设备、生产工艺介绍、检测手段、检测设备介绍;
5.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一览表》、《质量管理认证情况》、《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一览表》、《投入本项目车辆设备表》、《冷藏设备一览表》、《养殖(种植)基地一览表》;
6. 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授权);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2019年1~4月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
(5)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适用于第1、2、4~6、8标段);
(8)《畜禽屠宰许可证》或《生猪屠宰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定点屠宰场公章)(适用于第3标段);
(9)《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养殖场公章)(适用于第3标段);
(10)《水域滩涂养殖证》或《内陆水域渔业捕捞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养殖场公章)(适用于第7标段)。
7.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8.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特别说明:
1.“投标文件一”和“投标文件二”应分别装订和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一”中的“投标报价表”除纸质版外,必须另行提供一套电子版(U盘),并且和“投标文件一”一起封装。
2.“投标文件一”,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投标文件二”,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3. 部分表格样式见附件二,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材料须按序装订成册。如副本与正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
八、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500元(可投标时交纳),售后不退。
九、各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认真阅读本招标公告,完全了解并接受其所有条款及要求,并在2019年6月7日12:00前将投标确认函(格式见附件四)送至采购人处或发送邮件至采购人处(jzhang@suda.edu.cn);未在苏州大学供应商库(http://gysk.suda.edu.cn)注册的供应商,请在报名截止前完成注册。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6月14日8:3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凌云楼904室。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6月14日9:00。
十二、开标时间:2019年6月14日9:00。
2019年苏州大学食堂伙食物资协议供货商招标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