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淮安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金额
18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208000337006329
预算金额1800万元
招标公司淮安市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严女士0517-8703695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倪工0517-859669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0]淮安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8000337006329 | 项目名称 | 淮安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设工程 | ||||||||||||||||||||||||||||||||||||||||||
标段编号 | E3208000337006329006001 | 标段名称 | 淮安市淮安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设项目2024-2025年度达标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 ||||||||||||||||||||||||||||||||||||||||||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淮安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设工程已由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淮发改审字(2022)1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向上争取专项债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淮安市淮安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设项目2024-2025年度达标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标段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区境内;2.2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工程费用约1.5亿元。包含:淮安市淮安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设项目09、10达标区。达标区范围内所涉及的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公共建筑和企事业单位、“小散乱”商户等,排水管网最大管径达到1500mm,以及根据排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需要建设的其他工程。2.3合同估算价:人民币1800万元。2.4服务期限:9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全部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线的测绘、清淤、疏通、排查、检测、设计(按业主要求批量出成果),完成建设方案及实施计划的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专项评价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2.5 质量标准:合格。2.6招标范围及内容:对本次达标区范围内的居住小区、公共建筑和企事业单位等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相关的任务开展测绘、清淤、疏通、排查、检测、设计等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摸底排查、建设方案及实施计划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专项评估报告及后续实施阶段设计服务以及与设计配套的检测、测绘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3.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②具备测绘(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给排水或环保类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或职称评审表为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3.4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如联合体投标,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3.5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7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3.8对本工程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3.9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管道疏通、清淤施工进场前提供2名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3.10投标人不得在近2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2 年为准) 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3.11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1.4.3款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3.12 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3.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指明各自承担本次项目对应的内容。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注:以上资格条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评审标准”。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5.评标办法5.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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