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华油中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压缩机组检修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19/08/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9-0266623-hbyt-001541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河北蓝金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雅伦
标书截止时间2019/08/12
投标截止时间2019/08/29
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公告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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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四川华油中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压缩机组检修项目 | ||||||||||||||||||||||||||||||||||||
项目编号 | 2019-0266623-HBYT-0015413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四川华油中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一期项目30万吨/年大型汽车清洁能源项目,有两台BOG气体压缩机和一台冷剂压缩机,从2016年正式生产以后,已运行了8000小时以上。为此决定在2019年8月对这三台压缩机本体及其附属设备设施打开进行检查确认,更换出现损坏的部件。2019年压缩机机组及其辅助设备设施检修要求实现三个一次成功:即装置一次停车成功,一次检修成功,一次开车成功。实现检修后生产装置连续稳定运行达300天以上。四川华油中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1)中修冷剂压缩机机组 (2)中修BOG压缩机机组 (3)换热器维修 (4)换热器清洗 (5)拆卸41C01段间安全阀 (6)41C01一二级进出口闸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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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单位和其分支机构只能一个参与投标。 2、业绩要求:近3年(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个类似的压缩机组检修项目业绩,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能反映服务内容、服务时间的业绩证明材料 3、财务状况: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无亏损;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从成立后至今财务状况无亏损。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4、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2016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不在被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冻结交易期间,未被纳入交易黑名单,2016-2018年未发生因服务、产品质量问题而被招标人终止合同的情况。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9-08-08 09: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9-08-12 17: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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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8 月 8 日至 2019年 8 月 12 日,每日上午(北京时间,下同)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507室招标部)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8-29 09:30:00.0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8 月 29 日 9 时 30 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 5.3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由法定代表人递交的,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身份证原件;由其委托代理人递交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最近1个月缴费证明)复印件。 5.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密封破损; (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3)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 (4)非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 ★为有效遏制围串现象,本项目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委托代理人需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未携带该项资料或所携带资料由监督查验不合格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其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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