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偃师区首阳山街道办事处偃师区2023年度大冢头养老服务中心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85.56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5/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4-50
预算金额85.56万元
招标公司偃师区首阳山街道办事处
招标联系人庞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任先生1513997263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偃师区首阳山街道办事处偃师区2023年度大冢头养老服务中心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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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4-50 | |||||||||||
2、项目名称:偃师区首阳山街道办事处偃师区2023年度大冢头养老服务中心物资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855,609.90元 | |||||||||||
最高限价:855609.9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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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偃师区2023年度大冢头养老服务中心物资采购 ,位于偃师区首阳山街道办大冢头社区。主要采购有一楼餐厅及厨房用品,公共区域办公家具、空调、电器、运动器材、康复器材、各功能室用品等(详见第三章采购清单);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5.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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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2.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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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3.2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竞标; 3.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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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5月08日 至 2024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5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偃师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投标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穆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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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偃师区首阳山街道办事处 | |||||||||||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山街道首山路2号 | |||||||||||
联系人:庞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7552003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西三环路283号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7号楼-4号 | |||||||||||
联系人:任先生 | |||||||||||
联系方式:1513997263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任先生 | |||||||||||
联系方式:15139972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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