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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名鸿车顶系统有限公司年新增200万套汽车外饰件技改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7/07/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江阴名鸿车顶系统有限公司年新增200万套汽车外饰件技改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江阴名鸿车顶系统有限公司年新增200万套汽车外饰件技改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江阴名鸿车顶系统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年,目前拥有两个厂区,老厂区位于澄江东路 58号,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机械零部件、塑料制品的生产、油漆喷涂加工项目的生产,设计生产能力分别为年产汽车零部件 100万套、塑料制品 1.2万套、机械零部件 1万套、油漆喷涂代加工零部件 4万套;新厂区位于澄江东路 1号,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钢结构件的生产,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汽车零部件 20万套、钢结构件 300吨。进一步加快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速度,该公司决定在老厂区租用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部分厂房进行建设,本次项目仅在老厂区进行扩建,拟从事汽车外饰件的生产,设计生产能力为汽车外饰件 200万套 /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江阴名鸿车顶系统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 1396165108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无锡市锡山区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先生 13921261525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工作程序:评价委托、收集资料和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制定工作方案、初步工程分析、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主要工作内容: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并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该项目建设是否可行。
五、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有组织废气
A.调漆环节有机废气
底漆、面漆、清漆喷涂所用漆料均由调漆室供漆设备定量供应,供漆设备采用自动化集中控制系统控制,底漆、面漆、清漆供漆设备分开设备,不交叉使用,按要求调配的油漆分别由供漆管道分别输送,输送环节处于密闭状态。调漆室为密闭车间,油漆调制采用调漆桶、搅拌桶,调漆搅拌时桶体加盖,处于半封闭状态,故不可避免的约有易挥发有机溶剂挥发,由于调漆室人员进出等原因,少量有机废气外溢,在生产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废气经调漆室抽风系统排至 RTO 焚烧系统处理后由 15m高排气筒( FQ-9)有组织排放。
B.喷漆环节喷漆废气
本项目分别设置面漆房、底漆房、清漆房,均采用机械臂机械喷漆,面漆房、底漆房、清漆房及喷漆房均为密闭,喷漆房内一直处于负压状态,考虑到物料进出等原因,有机废气不可避免有少量外溢,在生产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随漆雾进入水帘+文丘里漆雾捕集装置,经水帘+文丘里漆雾捕集装置处理后的漆雾有机废气采用RTO蓄热焚烧炉直接燃烧进一步去除有机废气,经处理后的废气经焚烧炉15m高排气筒(FQ-9)有组织排放。
C.流平环节有机废气
流平环节主要是让油漆在工件表面上流平均匀呈现足够光泽而无针孔的性能,该环节在流平室内进行,流平室处于密闭状态,流平环节时油漆中有部分溶剂挥发,考虑到物料进出等原因,有机废气不可避免有少量外溢,在生产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经废气收集管道直接通入焚烧炉燃烧净化,经处理后的废气经焚烧炉 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D.烘干环节有机废气
烘干环节主要是采用烘漆房底层的天然气燃烧室加热的热空气直接烘烤漆层,使溶剂挥发,固含量残留在工件表面,形成固化漆层。烘干环节在烘干房室进行,烘干室处于密闭状态,考虑到物料进出等原因,有机废气不可避免有少量外溢,在生产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烘干环节油漆中溶剂全部挥发。烘干工序有机废气经废气收集管道直接通入焚烧炉燃烧净化,经处理后的废气经焚烧炉 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E.烘干环节和 RTO焚烧炉天然气燃烧废气
烘干环节采用天然气燃烧加热,燃烧废气经过管道收集接入 RTO焚烧炉 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RTO焚烧炉蓄热燃烧室需采用天然气燃烧保持设计温度,燃烧废气直接通过 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F.热洁炉天然气燃烧废气
热洁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热洁炉共两台,燃烧废气分别经 1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G.热洁炉有机废气( G3-3
热洁炉燃烧室环节有少量未燃尽的有机废气通过 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废气
A.调漆环节废气
调漆环节废气经风机收集进入 RTO蓄热式焚烧炉处理,少量有机废气在车间内呈现无组织排放。
B.喷漆环节喷漆废气
喷漆环节喷漆废气进入水帘 +文丘里漆雾捕集装置处理,少量有机废气在车间内呈现无组织排放。
C.流平环节喷漆废气
平流环节废气经风机收集进入 RTO蓄热式焚烧炉处理,少量有机废气在车间内呈现无组织排放。
D.烘干环节喷漆废气
烘干环节废气经风机收集进入 RTO蓄热式焚烧炉处理,少量有机废气在车间内呈现无组织排放。
E.静电除尘环节颗粒物废气
F.注塑环节有机废气
ABS新料,且注塑设备较大,注塑时仓门密闭,模具都为大型模具,更换模具时需要行车吊装,废气发生点无法安装收集装置,因此加热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气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
烧毛环节采用天然气燃烧加热,天然气燃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 SO2NOX,由于工艺需要 , 火焰喷到塑料表面 ,天然气燃烧后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脱脂废水、清洗废水、冲洗废水、冷却机组冷却水,其中冷却水循环使用,作为清下水定期排放。本项目各类生产废水经新增的废水预处理装置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接入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滨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为各生产及辅助设备。采取的措施为合理布局,设施设置于室内,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厂房隔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得到了有效的处理和处置,可实现零排放。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 /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 /影响如何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6)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
7)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种建议和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公示时间段及主要方式
公示时间段:本公示公布时日起五个工作日以内。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要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单位:江阴名鸿车顶系统有限公司
2017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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