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华丰镇人民政府白土厂(中联水泥厂北门)、歇息铺铁路两侧道路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华丰镇人民政府白土厂(中联水泥厂北门)、歇息铺铁路两侧道路工程的潜在投标单位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Y-SHGC-231029-01-01/02;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华丰镇人民政府白土厂(中联水泥厂北门)、歇息铺铁路两侧道路工程
预算金额:5416695.19元,其中标段一白土厂(中联水泥厂北门)铁路两侧道路工程3101839.68元,标段二歇息铺铁路两侧道路工程2314855.51元;
最高限价:5416695.19元,其中标段一白土厂(中联水泥厂北门)铁路两侧道路工程3101839.68元,标段二歇息铺铁路两侧道路工程2314855.51元;
采购需求:宁阳县华丰镇白土厂(中联水泥厂北门)、歇息铺铁路两侧道路拆除厂区原有混凝土路面,铺设6cm厚沥青混凝土道路,20cm厚水泥混凝土道路(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标段 |
标段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招标控制价(元) |
一 |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华丰镇人民政府白土厂(中联水泥厂北门)铁路两侧道路工程 |
1 |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项目。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 |
3101839.68 |
二 |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华丰镇人民政府歇息铺铁路两侧道路工程 |
1 |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项目。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 |
2314855.51 |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3、方式: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开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企业 C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相关事宜请与山东省数字认证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31-88038619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若因投标人操作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成功解密,后果自负。
注:(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taggzyjy.com.cn)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大小为45M以下;(2)投标单位登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中“政府采购业务操作手册-投标人”依据此内容制作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媒体: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授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发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单位信息
名 称:宁阳县华丰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阳县华丰镇
电话:0538-585178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安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长城路46号城建大厦综合楼(国山中心A座)404户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方式:0538-5473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