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四环快速路路面交通量调查及主要技术指标评估招标公告
金额
9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彬17640273835
标书截止时间2022/09/2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沈阳四环快速路路面交通量调查及主要技术指标评估
品目

采购单位 沈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沈阳市 公告时间 2022年09月30日 20:5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年09月19日至2022年09月26日
每日上午:15:2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2年10月11日 09:30
开标地点 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递交至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 ¥9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彬
项目联系电话 17640273835
采购单位 沈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31305038
代理机构名称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6甲3号A座14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7640273835
附件:
附件1 交通调查95万元9.19.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四环快速路路面交通量调查及主要技术指标评估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9-19 至 2022-09-26
撰写单位: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沈阳四环快速路路面交通量调查及主要技术指标评估)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四环快速路路面交通量调查及主要技术指标评估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00-05563
项目名称:沈阳四环快速路路面交通量调查及主要技术指标评估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50,000.00
最高限价(元):9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四环快速路现有通行状态下的交通流量调查;整合四环快速路路产路权数据,将道路数据转化为数字图形电子化,提高养护管理水平;通过现重载交通环境下交通量调查,对养护部门路面车辙的不同处置方案,进行实际路段检测和试验,提出车辙处置方案的材料、结构和工艺典型措施。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9日 15时20分至2022年09月26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0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递交至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 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人须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内容、格式自拟,随备份文件一同递交),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3.请投标人登录账号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投标人;也可在获取文件后将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投标人已知晓该更正 公告内容。
4.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8号
联系方式: 024-313050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6甲3号A座1402室
联系方式: 17640273835
邮箱地址: zbb@gzxmgl.com
开户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
账户名称: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81107010133021201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彬
电 话: 1764027383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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