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院区华泰宾馆翠园楼6-9层医技办公室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307-440104-04-05-885865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现对越秀院区华泰宾馆翠园楼6-9层医技办公室改造项目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越秀院区华泰宾馆翠园楼6-9层医技办公室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307-440104-04-05-885865
二、招标单位: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联系人:欧阳先生 联系电话:020-87345456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651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先生、林先生 联系电话:020-83543314、020-83546050、13631418862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28866214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23号。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越秀院区华泰宾馆翠园楼6-9层医技办公室改造项目,项目地点位于翠园楼6-9层,约4200m2,层高2.95m,包括办公区、会议室、档案室、配餐室、卫生间、走廊、机房、阳台、楼梯间等,涉及专业包括:装饰装修、供配电动力照明系统,弱电系统(包括电话、网络布线)、消防、给排水、通风空调、医气等系统。拆除墙体、天花、地面、各类管线等工作。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办公区、会议室、档案室、配餐室、卫生间、走廊、机房、阳台、楼梯间等,涉及专业包括:装饰装修、供配电动力照明系统,弱电系统(包括电话、网络布线)、消防、给排水、通风空调、医气等系统。拆除墙体、天花、地面、各类管线等工作,本工程不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中所提及的相关清单项。(具体内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1)装饰装修工程:
①根据图纸拆除卫生间、房间衣柜,墙体,地面地毯,及各类管线。天棚用长600mm*宽600mm(0.8厚)铝扣板吊顶,地面为同质透芯PVC厚度2.0mm地板胶,旧墙面(未拆)粘贴竹纤维板,新增隔墙采用埃特板间隔加粘贴竹纤维板,技能培训中心局部墙体采用可移动成品隔段。教授独立办公室开门方向采用6mm+6mm钢化玻璃中间加可调百叶铝合金隔段,办公室有洗手盆房间利旧使用,办公室大门为宽1000mm*高2100mm木门利旧使用,只更换锁芯,双开木门及房内新隔房间门新做。
②公共卫生间顶棚为长300mm*宽300mm*厚0.8mm天花,地面铺设防滑地砖,墙面为宽300mm*长600mm瓷砖铺贴,厕所坑位设置抗倍特板隔间,洗手盆配冷热龙头、新做蹲便器、坐便器、小便池,新增厕所木门。
③九层配餐室顶棚为长600mm*宽600mm*厚0.8mm天花,地面铺设防滑地砖,墙面为瓷砖铺贴。
④电房墙面、天顶粉刷乳胶漆,地面为原有水泥面。
⑤通道天花利旧,地面为同质透芯PVC2.0地板胶,墙角采用PUC胶条(2.5cm*2.5cm)收口,墙面上半段粘贴竹纤维板,电梯大厅天花重新油漆,地面地砖利旧。
(2)电气工程:根据图纸新做包括照明系统、强电插座布置、电话信息点布置及与其他专业的配合(每个独立办公室台位2条网线、1条电话线、4个二三插、大开间办公台每个卡位2条网线,4个二三插。公共位置放置1条公用电话。每层电房安装一个带电表的开关箱。电房增设一个42U机柜,42U机柜用电电源从4层电房UPS开关箱接出。照明系统负责末端电气点位及配电布线安装。弱电工程包括除院方实施以外的所有工程。
(3)给排水工程:根据图纸给水系统由原取水管井立管接入,管道采用PP-R管,热熔连接,当与金属管或用水器具连接时采用丝扣或法兰连接;排水系统接入原排水立管,排水管采用柔性接口离心铸铁排水管,每层增加热水管道,热水器(甲供)安装在每层阳台位置,用水点龙头采用冷热龙头,每层电梯厅服务位增设直饮水机(甲供)。
(4)通风空调工程:根据图纸空调系统沿用原大楼中央空调系统,图纸标注“原设备”的盘管机需改风管低下出风口。图纸编号FP-02盘管机为新做。原电梯厅及通道空调保留。分体空调预留管线孔洞,新卫生间的排风系统安装天花式排气扇。
(5)消防系统工程:包括喷淋系统、烟感信息点布置及与其他专业的配合系统负责末端点位及配电布线安装,系统与原大楼对接并完成调试。
(6)门窗工程:考虑原有外窗开起不顺,对原有窗户滑轮进行维修更换(材质为铜滑轮),并对个别钩锁进行更换(材质为铝合金),对利用原来房门的房间进行锁芯更换。
3.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847,061.53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年 月 日00时00分至2023年 月 日 时00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 月 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3年 月 日 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3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3年 月 日 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 月 日 时0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指引。
6.在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详见本公告附件二),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查核。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字处手写本人签名及日期,未手写签字或与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为无效投标。
12.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020-87345580/87345456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651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index)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8.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招标人: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 月 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二:
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职称 |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
1 | …… | 技术负责人 | …… | …… |
2 | …… | 质量负责人 | …… | …… |
3 | …… | 安全负责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 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注:投标人按本表格式可自行扩展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