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阜宁县环保局2019年4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一)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9/04/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515-8738200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阜宁县环保局2019年4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现将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 9 4 25 日至201 9 4 30 日。

通讯地址:阜宁县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政编码:224400

电子邮件:xrm1212@126.com

联系电话:0515-87382007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下列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汇总表

序号

1

建设单位

江苏京冶海上风电轴承制造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年产2.5兆瓦以上风电轴承5000吨项目及对原有2.5兆瓦以上风电轴承30000吨项目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

阜宁经济开发区协鑫大道68号

报表类型

报告

环评单位(编制主持人)

北京水木丰岳环境咨询有限公司(陈干)

项目概况

企业对原有2.5兆瓦以上风电轴承30000吨项目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同时增加5000吨产能,

公众参与情况

1.项目建设单位项目于2019227日35日现场进行公示和鹤鸣亭网站进行网上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反馈意见。

2.项目建设单位向周边公众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发放15份,有效回收15份,无人反对该项目建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废水:技改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厂内新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可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原有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阜宁县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深度处理。

废气:技改项目新增4个15m高排气筒。喷砂废气经“旋风分离器+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达标排放;喷锌废气经“风道降温沉降+旋风分离器+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2#、3#)达标排放;项目使用水性漆,产生的废气经“一级折流板+一级高效漆雾过滤毡+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4#)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除油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排放浓度限值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企业需加强生产管理及车间通风,同时针对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综合全厂应以西厂界18m、北厂界50m、南厂界44m设置卫生防护距离,该距离内不得出现学校、居民等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新建此类项目。

噪声:项目经采取隔声、减振等相应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固体废物:技改项目产生的边角料、废屑、废包装经收集后外售;焊渣、收集粉尘、氧化层废屑、废滤筒、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废漆桶由原厂家回收用于用途;漆渣、废过滤毡、废活性炭、污水站废油泥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能力的单位妥善处置,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现将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425日至2019430日。

通讯地址:阜宁县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政编码:224400

电子邮件:xrm1212@126.com

联系电话:0515-87382007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下列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汇总表

序号

1

建设单位

江苏京冶海上风电轴承制造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年产2.5兆瓦以上风电轴承5000吨项目及对原有2.5兆瓦以上风电轴承30000吨项目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

阜宁经济开发区协鑫大道68号

报表类型

报告

环评单位(编制主持人)

北京水木丰岳环境咨询有限公司(陈干)

项目概况

企业对原有2.5兆瓦以上风电轴承30000吨项目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同时以外购成品锻件在原有厂区内新5000吨风电轴承项目。

公众参与情况

1.项目建设单位项目于2019227日35日现场进行公示和鹤鸣亭网站进行网上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反馈意见。

2.项目建设单位向周边公众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发放15份,有效回收15份,无人反对该项目建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废水:技改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厂内新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可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原有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阜宁县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深度处理。

废气:技改项目新增4个15m高排气筒。喷砂废气经“旋风分离器+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达标排放;喷锌废气经“风道降温沉降+旋风分离器+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2#、3#)达标排放;项目使用水性漆,产生的废气经“一级折流板+一级高效漆雾过滤毡+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4#)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除油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排放浓度限值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企业需加强生产管理及车间通风,同时针对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综合全厂应以西厂界18m、北厂界50m、南厂界44m设置卫生防护距离,该距离内不得出现学校、居民等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新建此类项目。

噪声:项目经采取隔声、减振等相应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固体废物:技改项目产生的边角料、废屑、废包装经收集后外售;焊渣、收集粉尘、氧化层废屑、废滤筒、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废漆桶由原厂家回收用于用途;漆渣、废过滤毡、废活性炭、污水站废油泥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能力的单位妥善处置,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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