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民族中学新校区(高中部)--电气外线、柴发及变配电等工程已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审批[2022]6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德市民族中学, 建设资金来源宁德市和福安市共同出资,招标人为宁德市民族中学、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瑞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安市坂中畲族乡;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分为南北两个校区,北校区建设变压器容量2000kVA*2=4000kVA,由市政电网分别引接两路10kV独立电源至北校区配电室,另在北区一层设置一台约500kW自启动闭式水循环风冷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南校区建设变压器容量1250kVA*2=2500kVA,由市政电网分别引接两路10kV独立电源至南校区配电室,另在南区一层设置一台400kW自启动闭式水循环风冷柴油发电机组。在北校区分别设置快充及慢充充电桩,以满足充电需求;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2018年第三次修订版》中“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44.4.3、三级资质承接范围;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文“ 机电安装工程(一般工业、民用、公用建设工程——变配电站工程——电压10~35kv,且容量5000~1600kvA)”,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642259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规程规范及电力部门验收合格标准,且应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具备送电条件及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省级优质工程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五级(或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需包含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文件规定,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不可使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3、(1)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 “ 闽建建[2021]2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2)根据闽建告字〔2020〕111号、闽建告字〔2020〕162号、闽建告字〔2020〕163号、闽建筑函〔2021〕12号、闽建筑函〔2021〕28号、闽建筑〔2021〕11号等规定,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3万元,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不适用于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且投标保证金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24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民族中学、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福安市街尾103号、武汉市洪山区关山路552号,邮编:355000、430070
电子邮箱:/
电话:0593-6797778、18705031116,传真:/
联系人:王先生、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瑞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长兴城D区8幢201室,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18850399826,传真:/
联系人: 方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9280095、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安市棠兴路806号(秦溪洋游乐场附近)市民服务中心大楼7层
联系电话:0593-213036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安市棠兴路806号(秦溪洋游乐场附近)市民服务中心大楼7层
联系电话:0593-2130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