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3131.25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春红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玲蓉0871-6456352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1
公告正文
迪庆州经济开发区箐口片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迪庆州经济开发区箐口片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c6b1df2d-f56b-4e1f-a03c-d3f4a51ecdf0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c6b1df2d-f56b-4e1f-a03c-d3f4a51ecdf0
建设规模: 一期建设工程,其建设内容及规模含:1#地块、3#地块、8#地块标准化厂房建设及室外附属工程,建筑面积约60357.3平方米,单个标准化厂房高约15米,跨度约8米;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处理站建设(日处理量3000立方米);以及园区原有路面、绿化、井盖更换等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建设。c6b1df2d-f56b-4e1f-a03c-d3f4a51ecdf0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07-20 21: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迪庆藏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87-8225726
备注: 详见公告附件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香格里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办人: 李春红
办公电话: 13988775717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王玲蓉、永扎
办公电话: 0871-64563522 移动电话: 15894285497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3400202300239001001
标段名称: 迪庆州经济开发区箐口片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7-27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08-11 11:00
开标地点: 第一开标室(州本级)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23131.2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迪庆州经济开发区箐口片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配套基础设施和标准化厂房。含标准化厂房建设133530.8平方米,变配电工程,新建园区道路31323平方米,原园区道路提升改造90488平方米,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处理设施(污水日处理量3000立方米)及其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等,项目总投资概算:58537.82万元。本次招标为一期建设工程,其建设内容及规模含:1#地块、3#地块、8#地块标准化厂房建设及室外附属工程,建筑面积约60357.3平方米,单个标准化厂房高约15米,跨度约8米;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处理站建设(污水日处理量3000立方米);以及园区原有路面、绿化、井盖更换等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一期投资概算约27000万元,建设工程建安工程费约23131.25万元。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 2家(含牵头人),牵头人(主办方)须为施工单位。
资质要求: (1)工程设计: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工程施工: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1)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其他项目管理人员。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近三年(2020年01月至今已完成或在实施)承担过或者以联合体成员身份参与设计过1项总投资人民币15000万元或单项设计合同额100万元及其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近三年(2020年01月至今已完成或在实施)承担过或者以联合体成员身份参与施工过1项总投资人民币15000万元及其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业绩。
其他: 详见公告附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08-11 11: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3-07-20 16:24:51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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