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七里产业园道路提升一期工程(辅前路、合金路、洋洲路、洋辅路、祥青路北段)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名称)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侯发改审批[2024]1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首邑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州市首邑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州招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七里产业园道路提升一期工程(辅前路、合金路、洋洲路、洋辅路、祥青路北段)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闽侯县青口镇。
2.3计划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约4961.89万元,其中建安费4159.83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565.78万元,预备费 236.28万元。
2.4建设规模:辅前路(现状宽18m,长约700m,支路)、合金路(现状宽18m,长约660m,支路)、洋洲路(现状宽15-18m,长约1150m,次干路)、洋辅路(现状宽18m,长约530m,支路)及祥青路北段(现状宽30m,长约680m,主干路)共计5条道路,改造后断面与现状保持一致,包含沥青路面加铺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雨水工程、绿化景观修复工程等。
2.5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6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目标: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满足相关规定及招标人要求,勘察设计阶段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勘察设计规范要求;监理阶段符合相关工程监理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合格标准;投资控制目标、进度目标、安全文明目标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2.7标段划分:(如有) / 。
2.8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115.2813万元。
2.9招标范围:涉及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等各个阶段的管理服务。具体如下:
(1)工程设计:包括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施工图设计、智能化专项设计和配合工作及项目后续阶段相关配合服务;以及需国家、行业等相关部门审批的设计文件编制、报批、协调、汇报,相关设计重难点专题研究等。
(2)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全部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除施工图范围内工程,还需包含零星项目、相关监测、检测、以及满足(本项目)功能使用需求的设备安装调试等内容)、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及相关工程档案归档和结算完成的全部监理期工作。
(3)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编制、模拟清单编制(若有)和施工图预算编制、建安费控制价的确定、清单核对、施工过程造价管理(包括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审核以及材料和设备的核价,索赔与反索赔管理,合同价款调整,合同管理,提供资金流量控制咨询服务);负责结算的一审工作(但不负责结算终审工作),并出具工程咨询报告书。
(4)项目管理:组织协调全过程咨询内部各方关系,对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各项工作和各专业进行统筹、协调,协助招标人进行实施阶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具体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且应是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直接劳动关系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允许项目总负责人兼任其中一项符合要求的专业咨询负责人)
(2)专业咨询负责人
设计专业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且具备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监理专业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造价专业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3家;(3)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4)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5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8月10日00时00分00秒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23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 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②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采用现金形式提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8月29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fzztb.org)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首邑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1号第17-18层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91-22183996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招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鳌峰路66号富闽时代广场1#楼16层
联系人:林莹、郑冰晶、林韬、池万文
电话:0591-38266061,1307595361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电话:0591-22063699保证金咨询电话: 0591-838216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榕洲路6号
联系电话:0591-22065006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 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