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XPH-JA-2024-017]吉水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合同公示
金额
411.8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11.83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江西涌春林业发展有限公司411.8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项目名称: 吉水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JXPH-JA-2024-017 甲 方: 吉水县石阳林场 乙 方: 江西涌春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签约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签订地点: 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石阳林场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石阳林场 吉水县石阳林场 (以下简称甲方)和 江西涌春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 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 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 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吉水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 2、项目地点:采购单位指定的各作业小班。 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建设内容:中幼林森林抚育 (2)建设规模:透光伐5212亩,其中螺田分场331亩,白沙分场1785亩,冠山分场 498亩,乌江分场452亩,水南分场1668亩,八都分场478亩;生长伐4456亩,其中螺田分 场324亩,白沙分场1466亩,冠山分场361亩,水南分场1507亩,八都分场798亩。合计9668 亩。详见项目清单。 4、项目目标 结合森林经营方案(森林经营规划),对区域内中幼林进行透光伐、生长伐、割灌除 草等营林措施,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提升森林质量。为国家培育储备珍贵树种资源,满足人们对木材日益增长的需求,充分发挥林地的社会效益;改善林地土壤结构,增加 林地腐殖质含量,提高土壤肥力,发挥林分生态效益;提升林木质量,提高林地生产力,充分发挥林分经济效益。 5、项目标准 (1)《森林抚育规程》(GB15781-2015); (2)《林业和草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实施细则》(林规字〔2023〕174号)。 三、项目要求 (1)项目技术路线 1)按森林的生长、发育顺序,森林抚育采用透光伐、生长伐措施。 抚育采伐作业原则:采劣留优、采弱留壮、采密留稀、强度合理、保护幼苗幼树及 兼顾林木分布均匀。 抚育采伐作业要与具体的抚育采伐措施、林木分类(分级)要求相结合,避免对森林 造成过度干扰。 ①对林木进行分级:在单层同龄人工纯林中,按林木生长优劣,将其分为Ⅰ级木(优 势木)、Ⅱ级木(亚优势木)、Ⅲ级木(中等木)、Ⅳ级木(被压木)、Ⅴ级木(濒死 木、枯死木)五级。 ②伐除对象:选择和标记目标树予以保留,采伐干扰树;采用林木分级的,保留Ⅰ、Ⅱ、Ⅲ级木,采伐Ⅴ、Ⅳ级木。割除影响林木生长的杂灌及藤蔓。 ③作业方法:同龄纯林采用下层抚育采伐,林木分布均匀,不开天窗。 ④作业要求: 作业后的林分,应达到如下要求: 采伐株数强度为总株数的 15%~35%,或者蓄积强度为总蓄积的 10%~25%;;林分郁 闭度不低于 0.6;目标树数量Ⅰ级木 (优势木)、Ⅱ级木(亚优势木)、Ⅲ级木(中等 木)数量不减少;伐后林分平均胸径不低于采伐前平均胸径;.林木分布均匀,不造成林 窗、林中空地等。 2)割灌 为减少目的树种与非目的树种(杂灌、杂草)的竞争,采取人工刀砍的方式全面刈 去小班中的杂灌、杂草,刈桩低于 10 公分,刈倒的杂灌、杂草平铺于林地内,保留具有 培育价值的乡土树种和珍贵树种。 3)集材道及附属设施建设 为方便项目建设经营管理,结合森林防火和间伐山场木材运输需要,本设计计划修 建林区集材道 28.964km,路宽 3.5m,同时做好涵洞和排水沟等附属设施建设。 4)间伐材采伐、打枝(制材)、下小山技术要求 间伐材采伐伐蔸要求低于 10 公分,伐倒后进行打枝制材,制材小头径大于 3 公分。 下小山要求把所有制材木材搬运至山脚通车处,不得遗弃。 5)资源监测 为科学、系统评价项目建设成效,本项目通过设置对照样地来开展资源监测评价。即在不同森林抚育类型中设置 1 组对照(固定)样地,对实施山场林分作全面踏查,选 出具有代表性的,即林分特征和立地条件基本一致的地段设置 2 个标准样地(1 个为监测 样地,1 个为对照样地),样地面积 1 亩(边长 25.82×25.82 米)。抚育间伐施工前,对监测样地内的林木进行逐一标号,对采伐木进行特殊标记。对照样地内的林木也要逐 一标号(但不间伐),分别测量样地内样木的树高和胸径,计算蓄积量。每年定期在 11 月开展样地复位监测,计算蓄积量,推算生长量和生长率,并开展资源监测评价。 (2)环境保护 1)水土保持措施 ①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 例》和《森林抚育规程》(GB15781-2015)等有关规定要求。 ②采伐和集材尽可能地保留地表植被,尽可能减少集材道的密度和数量。 ③严格执行采伐作业规范,不开天窗,在生态脆弱地段尽量保留原生植被,防止水 土流失。 2)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 ①森林抚育采伐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基础上进行。 ②森林抚育活动中,应采取以下措施保护野生植物。 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树种,或列入珍稀濒危植物名录的树种,要标记为辅助树或目 标树保留;在针叶纯林中的乡土树种应作为辅助树保留;保留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的植 物种;有必要保留的观赏和食用药用价值的植物;保留利用价值不大但不影响林分卫生 条件和目标树生长的林木。 ③推广病虫害的综合防治,以生物防治为主,减少化学药品的使用,保护害虫天敌,加强森林健康管理。 ④严禁在项目区内开展捕猎等破坏生物多样性的活动。对参与项目建设的各层次人 员开展相关环境保护知识教育,提高相关人员保护意识和素质,使其变被动为主动,自 觉保护野生动植物。 ⑤林地地力保持措施 保护林地内枯枝落叶和地被植物,不允许在林地内收集枯枝落叶和草皮灰;采伐时 的伐区剩余物,如树叶、皮和树根等保留在林地。 3)劳动安全卫生 ①坚持“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的原则,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实行领导负 责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②加强野外用火、高温作业安全教育,在林地周边明显处设置警示牌,确保进入林 区人群的安全。 ③加强安全生产物资保障。在交通不便或物资供应相对困难的地区,抚育施工过程 应定期开展食物、药品、燃油等物资采购;针对可能出现的灾害天气,应提前做好物资 储备;建立物资专人负责制,实行台帐管理,定期向负责人汇报;并要求给每位野外作 业人员买意外伤害保险。 (3)项目管理 1)采伐管理 ①项目建设涉及公益林、天然林、自然保护区内林木采伐的按照国家、省里有关政 策规定执行。 ②项目建设严格按采伐作业设计执行,控制采伐强度,不超限采伐,郁闭度保持在 0.6 以上。 2)档案管理 指定专人负责档案、文件、资料的收集保管。 3)落地上图 严格执行《造林绿化落地上图技术规范》中的技术方法、上图流程、成果要求等内 容,对年度项目任务进行落地上图。 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本项目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佰壹拾壹万捌仟叁佰壹拾捌元捌角,(小写): 4118318.80 元。 2.付款方式:分两次付款,第一次付款:生长伐完成砍伐、造材、下小山及归堆后,验收合格后支付生长伐合同价款的70%;第二次付款:完成透光伐的砍树及全面完成割 灌、修路,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 3.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需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 5%,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提交。履约保证金自项目合同履约全部完成后无息退还。 五、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 1.服务时间:自服务交付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 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的各作业小班。 六、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地方林业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要求。 七、售后服务 (1)乙方须设有咨询服务电话,负责解答甲方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 议和操作方法;且需指派专人负责项目并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2)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检测验收标准,乙方应严格按采购人指定方式、时间、标准完成服务内容,并保证达到甲方的要求标准。 (3)为确保本项目的正常运行,乙方7*24小时服务受理并安排技术人员赶到现场解 决突发情况。 八、验收要求 (1)履约验收方式:甲方组织验收,每个工序完工后由中标方申请,由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和相关人员共同组成,根据《合同》、项目《作业设计》、相关营造林验收规 程和本项目采购服务要求,填写相关图表并对有关验收图表及文字材料签字确认后形成《验收报告》。 (2)履约验收内容:依据招标文件采购内容进行验收。 (3)履约验收标准:验收小组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包括的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 约情况进行验收,乙方履约事项全部符合采购项目需求及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视为验 收合格。 (4)履约验收程序:①乙方按照采购需求规定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完成服务后根 据相关文件要求填写相关图表并对有关验收图表及文字材料签字。②验收小组根据招标 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 不通过的限期整改。③所有参与验收人员书面签字以示负责。 (5)验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九、安全生产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施工中应加强安全生产,注 意防火、防洪、防虫,如若在施工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 责。 2.乙方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确保施 工安全。 十、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本项目服务或违反安全、环保等相关规定,应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争议解决 1.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或任 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事项 1. 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或自然人) (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2024 年 12 月 19 日 日期: 2024 年 12 月 19 日 政府采购廉洁协议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防止政府采购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维护政府采购的正常秩序,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依法秉公办事,确保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合格、优良,自愿签订《政府采购廉洁协议书》。 一、甲方不得在采购前要求潜在供应商承诺压级压价,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出售货物、工程和服务。 二、甲方不得接受乙方回扣及任何好处费;不得接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提成、有价证券、现金、信用卡、购物卡等;不得接受乙方请吃、请玩;不得向乙方报销任 何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 三、乙方不得暗中给予甲方回扣及任何好处费,不得向甲方赠送礼品、礼金、提成、有价证券、现金、信用卡、购物卡等,不得以任何形式邀请甲方吃、玩。 四、乙方人员洽谈业务,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科室或办公室联系商谈,不得 借故到甲方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或向介绍人提供任何好处费。 五、甲方工作人员如违反以上条款的,甲方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廉政 制度规定给予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六、乙方如违反以上条款,经核实后,甲方给予乙方警告并扣减货物(工程、服务)款项的 3%-5%;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并在单位内通报;情节严重的,向相关监管部门汇报;涉嫌违法的,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七、本协议书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附件,与采购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或自然人) (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2024 年 12 月 19 日 日期: 2024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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