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邢台市南和区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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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67962001G01 | ||||||||||||||||||||||||||||||||||||||||||||||
招标内容: | |||||||||||||||||||||||||||||||||||||||||||||||
邢台市南和区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南和区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已由 邢台市南和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邢台市南和区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行审立项字[2023]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南和区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及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南和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内容:智慧充电桩设备及安装配套,建设指挥中心和购置机房设备,建设充电桩配套的充电桩运营平台管理系统等;(2)建设地点:邢台市南和区;(3)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18 00:00至2024-12-2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1-0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评标专家“盲抽”。1)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邢台市南和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人:郄琳晓,受理电话:0319-4563830);河北硕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虎,受理电话:0319-7518777,邮箱:HBSK7518777@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邢台市南和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9-4567997 电子邮箱:nhxtzk@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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