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330000002000010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戴工
招标代理机构金业建工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9
公告正文
浦阳江综合治理工程—店口段治理工程 施工 招标公告标公告
项目编号 : Y33000000200001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阳江综合治理工程—店口段治理工程已由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诸发改投资办〔2023〕10 号 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诸暨市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诸暨市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金业建工有限责任公司 ,招投标监督机构为诸暨市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浦阳江综合治理工程—店口段治理工程进行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对浦阳江支流店口渠、横山湖水系 11 条河道及湖体水环境等进行综合整治。店口渠横山湖侧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店口渠北侧村庄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农田段防冲不防淹;主要建筑物级别按4级设计,次要建筑物为5级。横山湖采用城排标准,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1天排出不受淹。新建鸡山电排站(4×3m?/s),主要建筑物级别为 3级;改建大湖电排站(2×3m?/s),韩家电排站(2×0.6m?/s);拆建阻水桥梁2 座,堰坝 1 座;拆除并重建卡口箱涵 9座等。项目概算总投资为32079.84万元。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浦阳江综合治理工程—店口段治理工程堤防加固 7.37km,护岸修护改造 7.82km,河道整治 19.64km,清淤疏浚 11.2 万 m?;新建鸡山电排站(4×3m?/s)(装机4×250KW),设计流量12m3/s,主要建筑物级别为 3级;改建大湖电排站(2×3m?/s)(装机2×315KW),韩家电排站(2×0.6m?/s)(装机2×55KW);修复现状横山湖净水设施;拆建阻水桥梁2 座,堰坝 1 座;拆除并重建卡口箱涵 9座等内容。
本工程概算投资约18506.92万元,计划工期 731 个日历天,质量目标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7月 14日至2023年7 月 24日。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网址:(http://ztb.ggzy.zj.gov.cn/)”,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ztb.zjpubservice.com:8583/TPBidder)→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省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7月24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3年7月25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9日15: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tb.zjpubservice.com:8583/TPBidder)”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ztb.zjpubservice.com:8581/BidOpening)。
5.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5.4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
5.5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温馨提示
1.本项目使用新业务系统受理招投标事宜,各潜在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后,需重新完善基本信息并下载新系统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方可进行相关业务操作。请各潜在投标人预留充足时间做好投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留意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新网址(交易平台网址:http://ztb.ggzy.zj.gov.cn/;交易主体登录及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网址:http://ztb.zjpubservice.com:8583/TPBidder;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ztb.zjpubservice.com:8581/BidOpening),以免导致投标失败。
2.如在使用新业务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0571-87632685、87631177
 
 
8、联系方式
名  称:诸暨市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诸暨市丰民路19号
联系人:戴工
电  话:13777307926
 
名  称:金业建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诸暨市东福路59号
联系人:楼吉弟
电  话:0575-89700582、15067529259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企业
1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注:(1)不接受海塘项目、围垦项目业绩;(2)不接受联合体业绩;(3)不接受工程总承包中的分包业绩或PPP模式中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
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或绍兴市或诸暨市)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4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建设[2019]306 号) ,投标人应未被列入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的黑名单(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http://xypt.mwr.gov.cn/ )公布黑名单为准)。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或绍兴市或诸暨市)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4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建设[2019]306 号) ,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列入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的黑名单(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http://xypt.mwr.gov.cn/ )公布黑名单为准)。  
5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6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7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且投入的水利水电专业的注册建造师不得少于 2人。
  8
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注:(1)不接受海塘项目、围垦项目业绩;(2)不接受联合体业绩;(3)不接受工程总承包中的分包业绩或PPP模式中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其他
1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3 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
3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均须提供近 3 个月(至少自 2023 年03 月 01 日起)出具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6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7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启用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电子证书的公告》(浙水监 督[2020]1 号)规定,由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A、B、C 证),以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电子证书为准,原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纸质证书不予认可。  
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类似项目是指: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工的单个合同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金额以签约合同价为准)的河道或堤防工程(基础处理为高压旋喷桩或砼灌注桩)的施工业绩,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日期为准。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和②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③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网页打印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公示网页打印件为准,公示网页打印件与业绩证明材料(1) 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 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 质量(安全) 监督报告〕的其中之一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 该业绩不予认可。
除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外, 公示网页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 (竣工)验 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 (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或业绩加分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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