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度新华、狮岭污泥干化项目生产设备维护维修及药剂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3cz623gd1002104-02
预算金额2151.57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市花都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戴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戴工020-89160508
中标公司广州新致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广州市花都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招标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2023年度新华、狮岭污泥干化项目生产设备维护维修及药剂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二)项目编号:GZ3CZ623GD1002104-02;
(三)项目总预算:人民币21,515,700.00元;服务费单价限价(以生产合格成品泥计):①新华污泥处理服务费646元/吨;②狮岭污泥处理服务费646元/吨;
(四)项目类别:服务类;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六)项目内容:为采购人提供污泥干化项目生产设备维护维修及药剂服务;
(七)服务周期:一年,服务期开始日期暂定为:2023年8月1日,具体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通知为准。;
(八)项目实施地点:新华污水处理厂(三期)、狮岭污水处理厂(二期);
(九)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公司响应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 供应商须取得专利表(详见下表)中所列专利的专利权人广州新致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佛山高明曦旺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广州优特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正晟科技有限公司的专利实施许可(许可期限的开始日期应不迟于2023年8月1日,终止日期应不早于2024年8月1日),供应商为专利权人的除外。
表1.专利表
3.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响应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
4.供应商具有履约能力和履约信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5.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对《公平竞争承诺书》的承诺内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已办理投标相关手续手续的供应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投标相关手续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保证金缴纳
(一)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7月17日上午9:00时至2023年8月2日下午18:00时 。节假日除外。
(二) 投标相关手续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供应商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3. 供应商办理投标相关手续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文本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4. 现场咨询地点: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九楼)。
5. 响应保证金金额如下: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四、供应商注意事项
1. 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参加响应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响应前请确认CA有效期。)
2.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3. 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本平台一概不接收。
4. 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5.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本平台。
6. 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响应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五、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一) 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活动。
(二)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递交方式、解密时间、开标地点:
(一)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8月3日上午9:00时。
(二)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在本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三) 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8月3日上午9:00时至10:00时 。逾时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响应。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供应商可登录本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四) 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七、其他
(一)根据采购人要求,现邀请广州优特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商)进行协商。
(二)协商说明:
1.协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地铁越秀公园B2口直走50米左转北塔电梯口直上8楼)。
2.供应商携带具有电子签章的CA证书参与协商。
3.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凭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证明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现场参加协商。
4.如供应商未在协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协商地点进行协商,协商小组有权视为供应商退出协商。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止后1小时内到达协商地点等候参加协商。
5.在线报价,现场谈判。请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止并完成第一轮谈判后,请保持手机畅通,在谈判小组发起二次报价后,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账号,于“投标管理”->“二次报价”中进行二次报价,并在“澄清与异议”->“评标澄清”中上传二次报价表与二次报价明细表(须加盖公章)。
八、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cg.gemas.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九、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花都排水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工业大道岐山村新华污水处理厂三期
联 系 人:戴小姐
联系电话:020-86819553
(二)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九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戴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916050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9160999
E-mail:cg@gemas.com.cn
采购人:广州市花都排水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7月17日
一、招标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2023年度新华、狮岭污泥干化项目生产设备维护维修及药剂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二)项目编号:GZ3CZ623GD1002104-02;
(三)项目总预算:人民币21,515,700.00元;服务费单价限价(以生产合格成品泥计):①新华污泥处理服务费646元/吨;②狮岭污泥处理服务费646元/吨;
(四)项目类别:服务类;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六)项目内容:为采购人提供污泥干化项目生产设备维护维修及药剂服务;
(七)服务周期:一年,服务期开始日期暂定为:2023年8月1日,具体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通知为准。;
(八)项目实施地点:新华污水处理厂(三期)、狮岭污水处理厂(二期);
(九)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公司响应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 供应商须取得专利表(详见下表)中所列专利的专利权人广州新致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佛山高明曦旺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广州优特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正晟科技有限公司的专利实施许可(许可期限的开始日期应不迟于2023年8月1日,终止日期应不早于2024年8月1日),供应商为专利权人的除外。
表1.专利表
序号 | 专利类型 | 申请号/专利号 | 发明名称 | 现权利人 |
1 | 实用新型 | 2016214572689 | 用于污泥处理的计量装置 | 广州优特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 | 实用新型 | 2017203340589 | 污泥浓缩及调质装置 | 广州正晟科技有限公司 |
3 | 实用新型 | 2017203326100 | 污泥浓缩及调质装置 | 广州正晟科技有限公司 |
4 | 实用新型 | 2017203328229 | 污泥浓缩及调质装置 | 广州正晟科技有限公司 |
5 | 实用新型 | 2017203328074 | 过滤装置以及使用其的污泥浓缩及调质装置 | 广州正晟科技有限公司 |
6 | 实用新型 | 2015200247822 | 底部干燥式污泥干化装置 | 广州正晟科技有限公司 |
7 | 实用新型 | 2015200247432 | 底部干燥式污泥干化装置 | 广州正晟科技有限公司 |
8 | 实用新型 | 2015200263685 | 用于底部干燥式污泥干化装置的壳体 | 广州正晟科技有限公司 |
9 | 实用新型 | 2016212584253 | 用于污泥破碎机的破碎组件 | 广州正晟科技有限公司 |
10 | 实用新型 | 2016212582351 | 污泥破碎机 | 广州正晟科技有限公司 |
11 | 实用新型 | 2016214562992 | 一种运输设备 | 广州优特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2 | 实用新型 | 2016214552863 | 污泥卸料系统 | 广州优特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3 | 实用新型 | 2016214552793 | 一种尾气处理设备 | 广州优特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4 | 实用新型 | 2016214552971 | 污泥预处理装置 | 广州优特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实用新型 | 2017206963238 | 热回收系统 | 广州正晟科技有限公司 |
16 | 实用新型 | 2017206959622 | 用于污泥干化的废气的净化和热回收系统 | 广州正晟科技有限公司 |
17 | 实用新型 | 2017206968053 | 用于污泥处理的尾气净化和热回收系统 | 广州正晟科技有限公司 |
18 | 实用新型 | 2017206968778 | 用于污泥干化的废气的净化和热回收系统 | 广州正晟科技有限公司 |
19 | 实用新型 | 2017206959340 | 用于污泥处理的尾气净化和热回收系统 | 广州正晟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实用新型 | 2017206960070 | 用于污泥处理的尾气净化和热回收系统 | 广州正晟科技有限公司 |
21 | 实用新型 | 2016214563425 | 消声除沫装置 | 广州优特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2 | 实用新型 | 201621458277X | 一种除臭装置 | 广州优特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3 | 实用新型 | 2015200247625 | 污泥干化的控制装置 | 广州新致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4 | 发明 | 2017103006446 | 用于污泥调质的组合物及方法 | 佛山高明曦旺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3.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响应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
4.供应商具有履约能力和履约信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5.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对《公平竞争承诺书》的承诺内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已办理投标相关手续手续的供应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投标相关手续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保证金缴纳
(一)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7月17日上午9:00时至2023年8月2日下午18:00时 。节假日除外。
(二) 投标相关手续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供应商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3. 供应商办理投标相关手续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文本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4. 现场咨询地点: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九楼)。
5. 响应保证金金额如下: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四、供应商注意事项
1. 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参加响应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响应前请确认CA有效期。)
2.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3. 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本平台一概不接收。
4. 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5.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本平台。
6. 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响应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五、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一) 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活动。
(二)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递交方式、解密时间、开标地点:
(一)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8月3日上午9:00时。
(二)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在本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三) 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8月3日上午9:00时至10:00时 。逾时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响应。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供应商可登录本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四) 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七、其他
(一)根据采购人要求,现邀请广州优特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商)进行协商。
(二)协商说明:
1.协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地铁越秀公园B2口直走50米左转北塔电梯口直上8楼)。
2.供应商携带具有电子签章的CA证书参与协商。
3.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凭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证明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现场参加协商。
4.如供应商未在协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协商地点进行协商,协商小组有权视为供应商退出协商。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止后1小时内到达协商地点等候参加协商。
5.在线报价,现场谈判。请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止并完成第一轮谈判后,请保持手机畅通,在谈判小组发起二次报价后,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账号,于“投标管理”->“二次报价”中进行二次报价,并在“澄清与异议”->“评标澄清”中上传二次报价表与二次报价明细表(须加盖公章)。
八、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cg.gemas.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九、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花都排水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工业大道岐山村新华污水处理厂三期
联 系 人:戴小姐
联系电话:020-86819553
(二)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九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戴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916050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9160999
E-mail:cg@gemas.com.cn
采购人:广州市花都排水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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