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黄海粮油科技产业园中粮油脂地块回填风化石(砂)运输工程
金额
12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5/0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崔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23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23
公告正文
002003001 f526ddb5-d547-437e-aec1-23c7377126b8 2025/01/23 15:00 苏海专区

黄海粮油科技产业园中粮油脂地块回填风化石()运输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海粮油科技产业园中粮油脂地块回填风化石(砂)运输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赣榆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黄海粮油科技产业园中粮油脂地块回填风化石(砂)运输工程

2.2 服务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服务内容:在赣榆区东坪山、河西矿区装车经石黑线、海滨大道、至黄海粮油科技产业园施工现场指定位置卸货,平均运距约27公里该运距仅供参考,运输路线投标人自行确定交警部门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运输协调均由投标人自行协调运距增减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包括运输、自行卸至现场指定施工区域

黄海粮油科技产业园中粮油脂地块回填风化石(砂)运输工程工程数量约100万吨。共分为两个标段,标段一:50.00万吨,标段二50.00万吨。优选2家签约实施单位,一次招标,统一采用最低价签订合同),项目属于施工企业内控招标,未经区财政评审中心

2.4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合同内工程量运输完成(9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发包人有关要求。

2.6招标控制价:12000000.00元12.00/吨,标段一工程数量约50.00万吨,标段二工程数量约50.00万吨,各标段如不足50.00万吨,合同期内按实际完成数量结算。每次结算付款时投标人须提供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结算工程量以到场地磅磅单为准,如遇税法调整,不含税金额固定不变,税额依据实际进行调整)。超过该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注:1中标人及时了解工程进度及实际需求应具备24小时运输保障能力,确保运输量能满足现场施工需求

2为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要求,保证运输安全,中标单位应按照车辆额定载质量运输。

2.7项目特殊信息: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对入围的投标文件依次评审,直至评审推荐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中标候选人,评标价相等而影响排序的,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单价作为本项目标段一标段二的签约价格。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收取10万元整。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则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作废并重新招标;若第一中标候选人以其投标价格作为签订合同,则作为一标段的中标人。二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照资格审查通过后,价格从低到高顺延方式确定,同时以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价格签订合同,以此类推,如无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此次招标的二标段作废并重新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截图盖公章放投标文件中,以备查询)。

3.3其他要求

3.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3.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投标单位拟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的正式职工,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3.3.3投标人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3.3.4为了保证运力,投标单位须提供符合运输要求的运输车辆20辆及以上,并保证服务期内具有的运输车辆数量始终不低于上述条件且车辆的运营年限不超6年

3.3.5投标人自202112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0万元及以上或10万吨及以上的土石方、山场碎石土、水稳混合料等运输业绩一份。

   注:类似业绩需提供运输合同、不低于合同总价50%的发票,上述资料的原件复印装订于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价格、运输量以合同内容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清晰反映出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若提供的运输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将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作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上述涉及的所有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的且最新的,并将复印件加盖公章放于投标文件中。

4.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上注册:在“苏海集团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s://suhai.etrading.cn) ,进行网上投标人注册。

5.2.招标文件下载地址:苏海集团集中采购平台-苏海专区电子交易系统(https://suhai.etrading.cn

5.3采购文件售价:0元

5.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北京时间):20250117日至202501月23

5.5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集中采购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  01  23 15:00(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赣榆区和安大厦4楼423开评标室。

6.3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4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网站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赣榆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工   联系方式:051886260813 

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经济开发区香港路22号

9.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说明。

2.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进展需要等原因修改或调整或取消本次招标公告。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方在招标活动开始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方关注 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 网站。若因投标方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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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51872787

周梦雪1529860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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