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通遥融合演示示范软件-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c240yh9n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10-62108003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白雨010-60657034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1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通遥融合演示示范软件,招标人为上海卫星互联网研究院有限 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 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通遥融合演示示范软件。 2.2 招标编号:TC240YH9N。 2.3 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拟采购通遥融合演示示范软件。具体内容及要 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4 交货期/实施周期:合同签订后 14 个月内或 2025 年 10 月 31 日前(以 先到时间为准)完成通遥融合演示示范软件研制总结报告,通过最终验收。具体 内容及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5 交货地点/实施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集创公园 1 号楼 6 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6 月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军队 3.2 财务要求:提供 2023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成立,可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营 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类证明文件)。 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 报表代替。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 签订时间为准)1 个金额在 130 万元及以上卫星通信软件开发或卫星遥感软件开 发方面相关案例。 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任务书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任务书 首页、合同/任务书标的物、合同/任务书金额页、合同/任务书签署日期及双方 签字盖章页)。如投标人因合并重组等原因发生公司名称变更或法人变更,请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 3.4.1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或 在评审现场查询到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2 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提供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A.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B.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3.5 其他要求: 3.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 时参加本项目。 3.5.2 投标人被行政监督管理机构限制参与招标活动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3.5.3 提供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的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 3.7 本项目不允许分/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9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4 日,每天上午 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接受代理商参与。 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 购平台(网址:www.365trade.com.cn)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完成后登陆该平 台,点击“我的工作台”-“寻找招标项目”,检索到要参与的项目,点击“立 即投标”,按照提示完成资料上传并在线支付标书费。标书费支付完成后,请联 系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资料上传、平 台复核、网上支付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手续,领取招标文件,携带本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保密与知识产权 承诺书》、《供应商诚信廉洁承诺书》(见公告附件)前往下方地址,现场领取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现场领取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62 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903B。 4.4 购买文件所需证明材料:《保密与知识产权承诺书》、《供应商诚信廉 洁承诺书》、《授权委托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21 日 09:30(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上海 市浦东新区北蔡镇沪南路 2218 号 BHC 中环中心东楼 2207 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 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在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地址: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上海市浦东新区银东路 491 号集创公园 1 号楼 6 层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中关村资本大厦 903B 室 白雨,李杰,赵漫,王朋朋,李安平,唐洁茹,庞淼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卫星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62108003、010-61954118、010-61954184 电子邮件:baiyu@cntcitc.com.cn 招标人商务代理: 中国星网易联供应链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 联系人: 邢玉涛 联系电话:010-60657034 附 保密与知识产权承诺书 公司: 我方了解国家和 公司(以下简称贵司)及其任何关联公司的有关保密 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为推 进我方与贵司关于 的业务合作(以下简称双方业务合作),我方庄重 承诺: 一、定义与范围 (一)除了法律规定外,贵司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图像、音影、或以样品、范本、计算机程序或其他形式)向我方披露的,所有具有非 公知属性的任何信息,均视为保密信息。 前述“保密信息”包括贵司向我方提供的任何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网络体制、技术标准、技术诀窍、持有技术情况、技术方案、拟申请知识产权的 模式、业务策略、交易手段、定价、原材料价格、劳务报酬、支出费用;财务信 息(包括成本、利润和销售);市场策略;供货商、职员、客户和潜在客户的姓 技术成果、未公开的知识产权申请、技术开发方法、技术调研结果、技术数据、技术构想、技术验证过程、技术测试结果等)以及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业务 名;与供货商、职员、客户、潜在客户进行的谈判和商业合同;价格组成和内容、提案与合同;内部报告、执行办法等)。贵司向我方披露的,其从第三方获得并负有保密义务的前述信息亦视为 保密信息。贵司与我方相关的合作意向、拟合作事项、合作金额、正在或即将进 行的合作商谈内容、已终止合作关系等亦属于保密信息。 3. 前述“保密信息”不包括在披露时或其后已为公众所知晓的信息,但因 我方或其雇员过错直接或间接披露的除外。 (二)本承诺书中的知识产权是指技术和知识成果相关的权利或者权益,前 述技术果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创造、技术方案、技术体制、技术标准、思路、概 念、方法、软件(包括代码、程序、文档等)、商业秘密、作品、数据和数据库 等。 二、保密信息与知识产权使用 (一)我方承诺仅将保密信息用于双方业务合作,并将促使我方董事、经理、雇员、代理、顾问或其他可能接触上述保密信息的相关人员遵守以下条款:1. 前述保密信息仅供我方用于双方业务合作,且在任何状况下都不得有损 贵司利益。我方承诺不受时间限制地对保密信息执行严格保密(直至相关信息不 再属于本承诺书约定的保密信息条件),不以任何形式(包括任何媒体、宣传渠 道等)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出售、许可使用等,但我方的雇员和/或顾问为服务 双方业务合作而需要了解这些信息的除外;在上述除外情形下我方承诺将告知其 雇员和/或顾问保密信息的保密性质,并在他们事先书面承诺接受本承诺书关于 司说明情况,并取得贵司的书面同意。3. 在我方或我方任何雇员和/或顾问被法律强制要求(或类似的法律程序) 不披露义务的约束后方予披露。 2. 我方确有需要,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以进行咨询时,应事先向贵 提供任何保密信息时,我方应当以书面形式于三个工作日(包括第三个工作日)内告知贵司,以便贵司寻求保护令或其他救济或放弃本承诺书保密信息的不披露 要求。如未取得保护令或其他救济,或者贵司放弃了保密信息的不披露要求,我 方或我方雇员和/或顾问应依法提供要求披露部分的保密信息(客观上我方雇员 和/或法律顾问因法律强制程序要求必须立即提供协议保密信息的,不受上述限 制,但仍应披露后三个工作日内告知贵司)。 4. 如我方与贵司未达成正式合作,或贵司要求返还保密信息,我方应于 15 个工 作内(包括第 15 个工作日),向贵司返还置于我方的所有本承诺书涉及的保密 信息,及其复制件、摘要、注解等;我方应销毁并监督我方雇员和/或顾问销毁 所有分析文件和他们制备的包含或反映任何保密信息或为之服务的其他文案、计 算机文件;不保留任何复制件。销毁行为须以贵司书面方式确认。在遵守前款规 定条件下,我方仍须信守保密义务。 (二)对于贵司知识产权,我方已充分知悉以下要求承诺将严格遵守:如贵司向我方披露的保密信息中包含贵司的知识产权,我方将严格控 制该知识产权的知悉范围仅限于为评估双方合作所必要的我方工作人员,且 前述人员仅可将该知识产权用于评估双方潜在的合作关系,不得用于反向工 程、内部研发、支撑其他项目等用途。如贵司与我方正式达成合作意向并签 署合作协议,我方将严格遵守合作协议中关于保护贵司知识产权的要求。如 我方未与贵司正式达成合作意向并签署合作协议,我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 使用该知识产权。 司授予我司任何形式的知识产权转让及许可,亦不构成任何贵司就本承诺书 涉及的保密信息向我方提供任何形式的知识产权保证。 三、法律责任除上述条款外,本承诺书或贵司向我方所披露的保密信息均不构成贵我方承认并同意,本承诺书涉及的保密信息及知识产权是贵司宝贵的 专有资产,我方任何违反本承诺书的行为均可能将导致贵司不可挽救的损失,且该损失是金钱无法衡量与弥补的。因此,对于我方任何现实的或潜在的违 反本承诺书的行为,除金钱补偿之外,贵司还有权寻求临时救济方式,我方 将承担贵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贵司为此支出的包括预期利益、直接 损失、诉讼费、合理律师费在内的费用。我方承诺,若因我方任何现实的或潜在的违反本承诺书的行为导致贵 司遭受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调查或处罚,我方将尽全力配合贵司澄清事实、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并自觉自愿承担一切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承诺书签署、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凡因执行本承诺书所发生的或与本承诺书有关的 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有 权向贵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承诺书条款适用于贵司的任何关联公司所披露的任何符合本承诺 书约定的保密信息。“关联公司”是指贵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实体 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其的母公司/实体组织、直接或间接被同一母公司/实 体组织控制的公司/实体组织。 六、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约定视为违约,无论赔偿给付与否,贵司均有权 本承诺书长期有效,直至该保密信息事实上已合法进入公有领域。 八、无论明示或暗示,本承诺书或向我方所披露的保密信息并不构成双 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我方的合作关系。 七、本承诺书经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方建立正式合作、签订正式合作协议的承诺。无论双方是否建立正式合作、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我方均对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双方达成正式合作并 签署正式合作协议时,本承诺书将作为该合作协议的附件。 (以下无正文) 承诺方(盖章):【XX 单位】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日期: 供应商诚信廉洁承诺书 为促进诚实守信、廉洁经营的供应链建设,营造健康有序、公平 公正的产业生态,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生态秩序,保证做到诚信、廉 洁、高效和共赢,我方承诺: 一、恪守原则 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 2. 严格遵守“只做不说”的工作原则,不擅自对外披露与星网 集团有关的信息。 3. 履行社会责任,遵循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 4. 坚持诚实守信、廉洁经营。 二、诚信承诺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不实施任何影响公平竞争的行为,在与星网集团业务洽谈、技术研讨、招标投标、商务交流、合同执行 公正性。2. 坚守诚实守信,严格按照双方合同、协议履行责任与义务, 等项目推进过程中,若与其他投标人、参与人存在关联关系的,我方 将以书面形式做出关联性声明,保证关联关系不影响项目推进的公平 向星网集团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无故拒签合同,不擅自修改合 同约定条款、指标或参数,不夸大公司实力、技术能力、制造能力等,不提供虚假任务进展和试验数据。 3. 不做违反商业道德、扰乱正常竞争秩序,有损双方形象的事 情,不围标、串标,不提供虚假材料,不诋毁、排挤其他经营者公平 竞争,不恶意低价投标,不损害招标人或其它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三、廉洁承诺 1. 严格遵守星网集团廉洁管理要求,加强我方相关人员廉洁培 训与教育。 2. 强化廉洁意识,建立源头廉洁“防火墙”,禁止事项包括但 不限于: 2.1 给予或以借用等名义,向利害关系人提供或收受利害关系 人的财物,包括任何形式的好处、回扣、佣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支付凭证、房屋以及车辆等。 2.2 向利害关系人提供或接受利害关系人的宴请、高消费娱乐 活动安排,出入私人会所或高档消费场所。 2.3 以报销票据等方式,支付应由利害关系人承担的费用,或 让利害关系人支付星网集团应承担的费用。 2.4 利害关系人如存在违反廉洁从业相关规定,我方及时向利 害关系人的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书规定对星网集团造成任何损失的,我方将全额赔偿,包括但不限于 我方将承担由于违反本承诺书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如违反本承诺 我方主动配合星网集团开展诚信廉洁方面背景调查,包括但不限 于:生产运作、财务状况、合规体系、法律纠纷等。 直接经济损失、信誉损失、因更换合作伙伴而造成的成本增加、政府 部门罚款等。 承诺方(盖章):【填入供应商全称】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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