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YX17JX1003534 |
项目名称 | 江西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西融利实业有限公司等12户不良资产包 |
挂牌价格(万元) | 待定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17-06-26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2017-07-21 |
项目名称 |
江西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 江西融利实业有限公司等12户不良资产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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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万元) |
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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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类别 |
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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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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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拟转让本债权项目,并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债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 本次债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债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债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2.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我方所提交的《江西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西融利实业有限公司等12户不良资产包意向转让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债权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 《债权转让协议》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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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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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名称 |
江西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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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雅苑路196号江西金控大厦19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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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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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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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部门 |
江西省财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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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江西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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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文件 |
关于将工商银行YYB002号资产包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挂牌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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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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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一、关于江西融利实业有限公司等12户不良债权资产包总体情况 截止2017年1月20日,该资产包共计12户项目,债权总额为人民币267,726,823.48元、美元3,333,199.34元,包括不良贷款本金人民币122,600,056.12元、美元3,209,989.02元,利息人民币72,833,197.36元、美元123,210.32元,抵债资产人民币72,293,570.00元。(债权明细表详见附件一附件一:关于江西融利实业有限公司等12户债权项目明细表)。 二、资产包分户情况 1、江西融利实业有限公司 江西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江西融利实业有限公司债权,债权本金为人民币7,431,312.92元,利息、罚息人民币约1,586,352.35元(利息、罚息暂计算至2017年1月20日),债权合计9,017,665.27元。债权项下的抵押物为位于南昌小蓝开发区金沙三路1055号的6处工业房产和1处工业用地。 2、江西红歌食品有限公司 江西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江西红歌食品有限公司债权,债权本金为人民币5,492,460.00元,利息、罚息人民币约1,169,443.87元(利息、罚息暂计算至2017年1月20日),债权合计6,661,903.87元。债权项下的抵押物为位于南昌市长堎工业区的三处工业房产与一处工业土地。 3、江西华敏粮油有限公司 江西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江西华敏粮油有限公司债权,债权本金为人民币7,000,000.00元,利息、罚息人民币约1,247,854.21元(利息、罚息暂计算至2017年1月20日),债权合计8,247,854.21元。债权项下的抵押物为位于上高县泗溪镇的23处工业房产与4处工业土地。 4、江西农家庄米业有限公司 江西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江西农家庄米业有限公司债权,债权本金为人民币4,913,649.00元,利息、罚息人民币约1,563,137.19元(利息、罚息暂计算至2017年1月20日),债权合计6,476,786.19元。债权项下无抵押物,为保证担保。 5、江西省一元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江西省一元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债权,债权本金为美元3,209,989.02元,利息、罚息美元约123,210.32元(利息、罚息暂计算至2017年1月20日),债权合计3,333,199.34元。债权项下抵押物为25台自动检测设备(型号:SH-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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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6、江西千果百菜实业有限公司 江西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江西千果百菜实业有限公司债权,债权本金为人民币8,996,999.98元,利息、罚息人民币约656,039.02元(利息、罚息暂计算至2017年1月20日),债权合计9,653,039.00元。债权项下的抵押物为位于宜春市靖安县青湖区人民山路18号的八处房产。 7、南昌县华强米业有限公司 江西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南昌县华强米业有限公司债权,债权本金为人民币16,000,000.00元,利息、罚息人民币约2,353,204.19元(利息、罚息暂计算至2017年1月20日),债权合计18,353,204.19元。债权项下的质押物为位于南昌县塘南镇新联街的8912吨稻谷、大米,但该质押物已被哄抢殆尽。 8、南昌市福泰实业有限公司 江西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南昌市福泰实业有限公司债权,债权本金为人民币7,702,092.02元,利息、罚息人民币约689,142.07元(利息、罚息暂计算至2017年1月20日),债权合计8,391,234.09元。债权项下的抵押物为位于乐平市人民东路“乐平汽车城”的四处房产作抵押。 9、南昌泽峰实业有限公司 江西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南昌泽峰实业有限公司债权,债权本金为人民币4,399,999.53元,利息、罚息人民币约368,375.47元(利息、罚息暂计算至2017年1月20日),债权合计4,768,375.00元。债权项下无抵押物,为保证担保。 10、高安市东兰洗煤有限公司 江西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高安市东兰洗煤有限公司债权,债权本金为人民币7,999,790.00元,利息、罚息人民币约2,814,722.00元(利息、罚息暂计算至2017年1月20日),债权合计10,814,512.00元。债权项下的质押物为位于高安市新街镇珠山况的原煤4722.4吨与精煤11342.8吨。但质押物因存放年限较长存在风化,贬损严重。 11、鄱阳县天翔棉业有限公司 江西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鄱阳县天翔棉业有限公司债权,债权本金为人民币7,999,611.63元,利息、罚息人民币约2,713,949.92元(利息、罚息暂计算至2017年1月20日),债权合计10,713,561.55元。债权项下的质押物为天翔棉业公司内的皮棉360吨与籽棉1200吨。但质押物已被强制出库殆尽。 12、江西省钢城工业有限公司 江西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江西省钢城工业有限公司债权及抵债资产共计174,628,688.11元,其中:债权本金为人民币44,664,141.04元,利息、罚息人民币约57,670,977.07元(利息、罚息暂计算至2017年1月20日),抵债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72,293,570.00元。债权项下的抵押物为位于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英雄齐鲁1号的一处商业用地以及位于英雄大道以南、英雄七路以东的九处工业房产与一处工业用地。债权项下的抵债资产为南昌市英雄开发区北园英雄七路的77套未出售商用房。 注:分户抵质押物详细情况详见附件二附件二:关于江西融利实业有限公司等12户债权项目抵质押物明细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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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披露 |
1.本债权系不良金融资产,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 2. 本债权项下借款人、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吊销、被撤销、注销、解散、关闭、歇业、停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续存性瑕疵的情形。 3. 转让方委托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确定该笔债权转让相应的竞价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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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及核准(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西新源洪城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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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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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17年1 月2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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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结果(万元)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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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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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交易方式 |
如果仅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如果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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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合同签订后 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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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 其他条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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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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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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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人民币万元) |
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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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报名后 7 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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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处置方式 |
受让方一经确定,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即转为定金,其他未成交者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后并在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申办完保证金退付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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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信息披露相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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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
信息披露天数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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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处理方式 |
到期后停止挂牌 |
业务部门 | 竞价策划中心 |
联系人 | 涂女士 |
联系电话 | 0791-88526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