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市本级】青岛市交通运输公共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金额
539.8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5/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市本级】青岛市交通运输公共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2022年04月02日 17时08分36秒 政采初审_青岛市交通运输局
(一)运行监测
1、开展“交通日常专报编制”工作:开展综合交通运行基础专报(含每日常态、节假日期间、恶劣天气专报)编发。
2、开展“异常监测”工作,即交通重大事故、违法事件、重大活动、恶劣天气期间的综合交通异常监测。
3、开展节假日期间交通运行监测的电台播报工作。
4、负责使用综合交通数据报送系统。
(二)数据管理
1、开展“综合交通数据管理”工作:(1)交通运输行业信息资源目录维护及数据管理,包括数据接入的监测管理、专报数据管理维护,协助编制中心数据资源管理专报。(2)交通运输运行监测指标体系的管理维护。(3)在市政务信息资源平台上发布的政务资源目录的维护管理及数据更新。
2、负责每日交通日常专报的审核工作。
3、负责使用大屏可视化、交通出行平台等系统。
(三)数据分析
1、开展“交通分析专报编制”工作:(1)开展综合交通及交通特定专题运行周报、月报的编发工作。(2)开展节假日综合交通运行专报(含预测专报、分析专报等)编发工作。
2、负责使用信令应用系统、交通地理信息平台等数据分析系统。
(四)系统管理
1、开展运行监测部各业务系统的每日定期巡检工作,巡检各系统是否运行正常、功能是否完善,将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和统计,并进行问题的反馈、跟踪和处理。
2、负责使用运行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
(五)资讯服务
1、开展“信息资讯播报服务”工作:(1)开展综合交通运行的电视直播播报、常规工作日的电台播报;(2)开展综合交通大屏讲解服务。
2、开展“部门综合服务”工作:运行监测工作制度维护、监测大厅的工作协调管理,以及其他交办事项的办理。
(六)信息服务综合业务
负责数据统计分析,撰写文字材料;内业资料整理、考勤管理等工作。
(七)12328热线前台转办
负责12345热线转办件的接收转办、催办、抽查回访、反馈意见审核上报;24小时接听值班电话。
(八)12328热线后台督办
负责监督各项办理工作完成情况,同热线办及各办理单位日常业务沟通、催办、业务考核数据跟踪维护;政务信箱件办理、知识库更新维护等。
(九)政务新媒体运营
负责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的制图美工、信息发布、网友互动等相关工作。做好夜间信息发布、网友互动等工作。
(十)政务新媒体服务
负责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的对外联络、统计分析、宣传策划、市民意见办理等相关工作。
2022年04月02日 17时08分36秒 政采初审_青岛市交通运输局
(一)运行监测
1、开展“交通日常专报编制”工作:开展综合交通运行基础专报(含每日常态、节假日期间、恶劣天气专报)编发。
2、开展“异常监测”工作,即交通重大事故、违法事件、重大活动、恶劣天气期间的综合交通异常监测。
3、开展节假日期间交通运行监测的电台播报工作。
4、负责使用综合交通数据报送系统。
(二)数据管理
1、开展“综合交通数据管理”工作:(1)交通运输行业信息资源目录维护及数据管理,包括数据接入的监测管理、专报数据管理维护,协助编制中心数据资源管理专报。(2)交通运输运行监测指标体系的管理维护。(3)在市政务信息资源平台上发布的政务资源目录的维护管理及数据更新。
2、负责每日交通日常专报的审核工作。
3、负责使用大屏可视化、交通出行平台等系统。
(三)数据分析
1、开展“交通分析专报编制”工作:(1)开展综合交通及交通特定专题运行周报、月报的编发工作。(2)开展节假日综合交通运行专报(含预测专报、分析专报等)编发工作。
2、负责使用信令应用系统、交通地理信息平台等数据分析系统。
(四)系统管理
1、开展运行监测部各业务系统的每日定期巡检工作,巡检各系统是否运行正常、功能是否完善,将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和统计,并进行问题的反馈、跟踪和处理。
2、负责使用运行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
(五)资讯服务
1、开展“信息资讯播报服务”工作:(1)开展综合交通运行的电视直播播报、常规工作日的电台播报;(2)开展综合交通大屏讲解服务。
2、开展“部门综合服务”工作:运行监测工作制度维护、监测大厅的工作协调管理,以及其他交办事项的办理。
(六)信息服务综合业务
负责数据统计分析,撰写文字材料;内业资料整理、考勤管理等工作。
(七)12328热线前台转办
负责12345热线转办件的接收转办、催办、抽查回访、反馈意见审核上报;24小时接听值班电话。
(八)12328热线后台督办
负责监督各项办理工作完成情况,同热线办及各办理单位日常业务沟通、催办、业务考核数据跟踪维护;政务信箱件办理、知识库更新维护等。
(九)政务新媒体运营
负责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的制图美工、信息发布、网友互动等相关工作。做好夜间信息发布、网友互动等工作。
(十)政务新媒体服务
负责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的对外联络、统计分析、宣传策划、市民意见办理等相关工作。
八、总预算:539.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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