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化妆品配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18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7/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5012023000209
预算金额180万元
招标联系人罗老师0831-8288103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艾女士028-8544660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5012023000209
二、项目名称:化妆品配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优森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8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优森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批发服务 化妆品配送服务 采购人指定地点 1、质量保证: 1.1配送服务产品质量应满足或高于国家相关标准,并达到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响应标准要求。 1.2配送服务产品有效期为货物到货验收后不低于2年。在货物有效期内出现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负责解决,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应在收到配送服务通知后,产品配送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 3、每个配送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宣传图册,并对内容及时更新。 4、提供方便病员携带的塑料包装袋,包装袋提供两种型号。 5、因产品瑕疵或者质量问题导致的患者对效果不满意的产品提供退货服务。 合同签订生效后的一年内按采购人需求分批次供货 供应商配送服务产品经采购人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卫生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配送服务产品质量、参数指标不符合行业和国家及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供应商没有按时配送服务产品而违约,供应商须在7日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配送服务产等 1,8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琳、杨锐、罗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 “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之相关规定,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照收费标准下浮20%计算后进行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71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号:51150023210200001792[2023]00365;2.监督部门:宜宾市财政局,财政监督电话:0831-8228012;3.请成交单位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履行日期以签订的合同具体约定时间为准;4.本项目报价方式:报价为统一折扣率,成交金额(统一折扣率):99%;5.本项目按配送产品数量×结算单价,据实结算,最终结算金额累计不超过本项目的预算金额;6.成交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泰和二街333号12栋2单元16层1602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宜宾市文星街65号
联系方式:罗老师;0831-8288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
联系方式:艾女士;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艾女士
电话: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10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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