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西分局土地出让评估服务项目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5/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j-2024-hx-f0418
预算金额15万元
招标公司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西分局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1367218335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1
公告正文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西分局土地出让评估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LJ-2024-HX-F0418)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西分局土地出让评估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总计15万元,每包7.5万元,共计两包,招标人为天
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西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西分局土地出让评估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西分局土地出让评估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西分局土地出让评估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一)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
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须提供2023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
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人咎埋
(三)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0月至开标当日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
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
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
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
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原件。
(六)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土地评估相关备案文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30日09时30分到2024年05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请将如下报名信息: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营业执照扫描件、项
目编号、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人邮箱以邮件形式发送至379552219@qq.com,并
联系项目负责人王工: 13672183356予以确认。(2)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3)磋商文件的售价:500 元/本。(磋商文件一经
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1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大安大厦B座703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1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大安大厦B座703室
七、其他
包号 采购项 预算(万元)
第一包土地出让评估服务项日不5堑
第二包土地出让评估服务项目7.5
注:本项目共计2包,每包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兼投不兼中。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西分局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2-28287012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大安大厦B座703室
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 13672183356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从影叭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么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