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旭荣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6
公告正文
万安县苏溪河河流整治及湿地建设工程招标公告(不见面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万安县苏溪河河流整治及湿地建设工程 已由万发改招标核准字【2023】2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 。招标人为 万安县高陂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西旭荣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万安县高陂镇
2、招标规模:(1)外源控制工程:工程铺设污水管网5823m(DN300污水干管2400m、DN100-150入户支管3423m),新建庭院式人工湿地35座;新建处理规模500t/d尾水净化湿地1800㎡;新建生态护坡8000㎡,植被缓冲带23800㎡;(2)内源治理工程:工程对苏溪河高陂镇流域5km河道及区域水域进行清表35000㎡、清淤41200m3;(3)水生态修复工程。本工程于苏溪河高陂镇流域及区域水域布设生态浮床8组,新建种植箱630m、种植槽850m,栽种挺水植物6860㎡、浮叶植物3310㎡、沉水植物13070㎡,投放水生动物1930kg。 (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开工日期:2023 年 5月 24 日。竣工日期:2023
年 11月19 日
4、工程总造价:约 8529043.13元。
5、标段划分:1标段。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检验与评定质量合格等级并达到水污染防治各项绩效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试行) 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 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具有《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 (吉市管办字〔2018〕4 号) 文件要求,有文件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惩戒对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投标人须提供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 ,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社保证明应能查证属实 (需网上下载截图),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社保原件扫描件,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市管办字【 2018】5 号)文件执行。
(9)根据吉府办字【2021】39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提交近三年无欠薪行为的书面承诺,未按规定提交书面承诺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因欠薪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审核备案,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电子招标方式。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可自行在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接受时间与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05 月 16 日9时30分(开标时间同上)开标地点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
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有关说明
1、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本项目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建办市【2019】50 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 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八、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评标。
九、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5月16 日上午 9:30 分
2、开标时间:2023年5月16日上午 9:30 分
3、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开标大厅
4、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万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万安县高陂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万安县高陂镇
负 责 人:张女士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旭荣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万安县凤凰路352号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监督单位:万安县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督办公室
电    话:0796-5709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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