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水头镇林坑山截洪沟工程(一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STJS-2019-007
一、建设单位:平阳县水头镇人民政府
二、工程名称:平阳县水头镇林坑山截洪沟工程(一期)施工监理
三、工程地点:平阳县水头镇
四、批准文号:平发改投资【2019】6号文
五、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平阳县水头镇林坑山截洪沟工程(一期),建设地点位于平阳县水头镇,本次截洪沟岸线总长1354.5m,排涝标准基本能满足10年一遇,工程等级为5级;截洪沟断面根据不同段需要采用明渠、箱涵等不同结构过水,以满足排涝要求。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工程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干砌块石施工、混凝土工程、预制方桩基础、松木桩施工等,各工程起止范围如下表:
序号 |
工程分段 |
起止范围 |
长度(m) |
断面结构 |
1 |
截洪沟1 |
五龙岱~凤卧溪 |
857.8 |
明渠、箱涵 |
2 |
截洪沟2 |
上林北路 |
174.7 |
箱涵 |
3 |
截洪沟3 |
龙江北路~青岱路 |
322.0 |
明渠、箱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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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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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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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概算建安总投资为2130.99万元,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43.00万元,建设地址位于平阳县水头镇。
六、招标内容、范围:本次监理范围为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干砌块石施工、混凝土工程、预制方桩基础、松木桩施工等以及为实施上述工程所必须的施工临时工程等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
七、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八、工期:监理服务期为20个月,其中:工程现场服务期6个月,免费服务期2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九、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其它要求: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工建筑专业),并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十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十二、报名提交资料:
(1)单位介绍信、投标报名表;
(2)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盖公章)。以上证书原件报名现场核对,复印件(盖公章)留存。
十三、投标保证金8000元(大写捌仟元整)。投标单位必须从其银行基本账户汇至平阳县水头镇人民政府代管资金专户-招投标中心,不得使用现金、银行本票或第三方账户转入。
账户名:平阳县水头镇人民政府代管资金专户-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 浙江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水头支行
银行账号: 231000003279989008806
附言填:平阳县水头镇林坑山截洪沟工程(一期)施工监理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应一次性独立汇入,到账截止时间: 2019年3月10日17:00前,否则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十四、报名时间:
2019年3月5日—2019年3月6日 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7:00
地址:平阳县鳌江镇剑桥华府B幢1单元1101室
十五、建设单位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958953281
十六、代理单位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8658838515
平阳县水头镇人民政府
平阳县水头镇招投标中心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