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水务局江北新区2023年水环境整治专班水质监测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340SUMEC/ZWCP204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北新区2023年水环境整治专班水质监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5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
原文件中:
4、最高限价:/
现更正为:
4、最高限价:投标折扣率不得高于90%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原文件中:
时间: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3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若潜在投标人未能在购买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现更正为:
时间: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若潜在投标人未能在购买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原文件中:
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6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6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14楼会议室1
现更正为:
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6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6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14楼会议室1
4.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原文件中:
9 | 投标报价: 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基于《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苏价费[2006]397号 苏财综[2006]80号苏环计[2006]30号)基础上的折扣(%)。单价按《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苏价费[2006]397号 苏财综[2006]80号苏环计[2006]30号)等有关标准及中标折扣率计算。费用结算明细见报价单。 |
现更正为:
9 | 投标报价: 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基于《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苏价费[2006]397号 苏财综[2006]80号苏环计[2006]30号)基础上的折扣(%)。单价按《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苏价费[2006]397号 苏财综[2006]80号苏环计[2006]30号)等有关标准及中标折扣率计算。费用结算明细见报价单。 注:投标折扣率不得高于90% |
5.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
原文件中: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报价 1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折扣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折扣,其价格分为满分(收费标准:江苏省环境监测收费标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折扣/该投标人折扣)×10(小数点保留两位)。 | 10 |
2.1 | 履约能力 37分 | 根据技术需求(因本项目对时效性要求较高,监测人员在接到任务后确保1小时内赶到现场,及时监测分析,12小时内提交监测数据给任务下达人,且实验室面积中试验场地不少于500平方米),供应商应在项目所在地拥有独立的实验室,实验室在南京且在项目所在区的得5分;实验室在南京不在项目所在区的得3分;实验室不在南京但与南京实验室签订过合作协议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 5 |
2.2 | 投标人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实验室资质认定,且认定范围为环境类监测满足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得5分,否则不得分。 注:须提供《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能力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 5 | |
2.3 | 供应商近3年内未被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注: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如提供虚假承诺,一经查实,已开展工作的,其相关工作成果无效并按照工作内容赔偿采购人相关损失 | 2 | |
2.4 | 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得2分,其他成员具有环境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每有1人得1分,此项最高得5分。 注:在职人员提供在职证明(如劳动合同、社保等)加盖公章,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5 | |
2.5 | 2020年以来供应商参加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环保部门组织的能力验证评定情况,每合格一项的得1分。最高2分。 注:提供能力验证结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2 | |
2.6 | 供应商提供2020年至今完成的水质监测类检测报告,每提供1份检测报告得1分,最高4分。 注: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检测报告需能反应上述内容,同一委托方的报告不重复计分。 | 4 | |
2.7 | 评委根据监测/检测报告的规范性、完整性进行质量判定,监测报告完整、规范,要素齐全的得4分;监测报告较为完整、内容规范,要素基本齐全的得2.5分;报告的规范性、完整性较差,要素缺失得1分。 注:本条评分在条目2.6提供有效监测/检测报告的基础上进行评审,否则不得分。 | 4 | |
2.8 | 本次项目需求中有采集河道水等特殊性要求,供应商自有船只并能进行过河道或湖体巡查检测的得5分,非自有但通过租赁、协议等方式配备船只进行过河道或湖体巡查检测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 注:需提供船只购买合同、发票及检测照片或租赁合同、协议、发票及检测照片,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5 | |
2.9 | 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5分。 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 5 | |
3.1 | 服务方案 38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应急管理、监测质量保证方案,进行综合比较评分,满分38分:方案内容应包括应急预案、点位确认、采样频次、硬件保障、现场监测、实验室分析、质控、报告、保密措施等; | / |
3.2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突发情况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应急管理方案充分考虑项目需求特点及风险点,合理可行,且启动预案的条件措施得当、及时有效的得7分;应急管理方案描述较为具体、基本切合本项目实际,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4分; 应急管理方案描述模糊或为模板类阐述,并不切合本项目实际的得1分;未提供服务方案或方案未提及应急预案的不得分。 | 7 | |
3.3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点位确认及采样频次的工作进度计划进行评审:点位确认及采样频次的工作进度计划安排,科学性合理性强的得7分,科学性合理性较强的4分,科学性或合理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7 | |
3.4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所需配套硬件器具和设备进行评审:实验室配置齐全,优于监测需求的,得6分;配置较齐全,能够满足监测需求的得4分;配置较少,不能很好满足监测需求的得2分;不能满足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6 | |
3.5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现场监测和实验室分析措施进行评审:措施全面细致、详实可行的得6分,措施较为细致全面,可行性较高的得4分,提供分析措施,但可行性不强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6 | |
3.6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控及报告的全面合理性进行评审:质控及报告全面性、合理性强的得6分,质控及报告较为全面合理,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质控及报告全面性合理性有欠缺,不能很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6 | |
3.7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保密措施的可行性进行评审,保密措施详实可行得6分,措施较为全面,可行性较强的得4分,提供保密措施但全面性不强、可行性欠缺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6 | |
4 | 类似业绩 15分 | 2020年1月1日以来,独立承担过环境监测、检测服务项目,一个得1.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注:每个项目均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需体现上述内容,否则不予计分,原件备查。 | 15 |
现更正为: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报价 1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折扣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折扣,其价格分为满分(收费标准:江苏省环境监测收费标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折扣/该投标人折扣)×10(小数点保留两位)。 | 10 |
2.1 | 履约能力 32分 | 因本项目对时效性要求较高,监测人员在接到任务后确保1小时内赶到现场,及时监测分析,12小时内提交监测数据给任务下达人的得4分,不能做到的不得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 4 |
2.2 | 投标人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实验室资质认定,且认定范围为环境类监测满足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得5分,否则不得分。 注:须提供《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能力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 5 | |
2.3 | 供应商近3年内未被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注: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如提供虚假承诺,一经查实,已开展工作的,其相关工作成果无效并按照工作内容赔偿采购人相关损失 | 2 | |
2.4 | 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得2分,其他成员具有环境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每有1人得1分,此项最高得5分。 注:在职人员提供在职证明(如劳动合同、社保等)加盖公章,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5 | |
2.5 | 2020年以来供应商参加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环保部门组织的能力验证评定情况,每合格一项的得1分。最高2分。 注:提供能力验证结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2 | |
2.6 | 供应商提供2020年至今完成的水质监测类检测报告,每提供1份检测报告得1分,最高5分。 注: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检测报告需能反应上述内容,同一委托方的报告不重复计分。 | 5 | |
2.7 | 评委根据监测/检测报告的规范性、完整性进行质量判定,监测报告完整、规范,要素齐全的得4分;监测报告较为完整、内容规范,要素基本齐全的得2.5分;报告的规范性、完整性较差,要素缺失得1分。 注:本条评分在条目2.6提供有效监测/检测报告的基础上进行评审,否则不得分。 | 4 | |
2.8 | 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5分。 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 5 | |
3.1 | 服务方案 50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应急管理、监测质量保证方案,进行综合比较评分,满分50分:方案内容应包括应急预案、点位确认、采样频次、硬件保障、现场监测、实验室分析、质控、报告、保密措施等; | / |
3.2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突发情况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应急管理方案充分考虑项目需求特点及风险点,合理可行,且启动预案的条件措施得当、及时有效的得7分;应急管理方案描述较为具体、基本切合本项目实际,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4分; 应急管理方案描述模糊或为模板类阐述,并不切合本项目实际的得1分;未提供服务方案或方案未提及应急预案的不得分。 | 7 | |
3.3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点位确认及采样频次的工作进度计划进行评审:点位确认及采样频次的工作进度计划安排,科学性合理性强的得7分,科学性合理性较强的4分,科学性或合理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7 | |
3.4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所需配套硬件器具和设备进行评审:实验室配置齐全,优于监测需求的,得7分;配置较齐全,能够满足监测需求的得4分;配置较少,不能很好满足监测需求的得2分;不能满足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7 | |
3.5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现场监测和实验室分析措施进行评审:措施全面细致、详实可行的得7分,措施较为细致全面,可行性较高的得4分,提供分析措施,但可行性不强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7 | |
3.6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控及报告的全面合理性进行评审:质控及报告全面性、合理性强的得15分,质控及报告较为全面合理,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质控及报告全面性合理性有欠缺,不能很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 15 | |
3.7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保密措施的可行性进行评审,保密措施详实可行得7分,措施较为全面,可行性较强的得4分,提供保密措施但全面性不强、可行性欠缺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7 | |
4 | 类似业绩 8分 | 2020年1月1日以来,独立承担过环境监测、检测服务项目,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8分。 注:每个项目均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需体现上述内容,否则不予计分,原件备查。 | 8 |
6.文件第四章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
原文件中:
1、申请机构应至少拥有10名以上服务人员及10名以上实验室分析人员以满足江北新区范围专项监测需求,并配备至少为本项目配备1名专职项目经理;
2、实验室面积中试验场地不少于500平方米。
现更正为:
1、申请机构应至少拥有10名以上服务人员及10名以上实验室分析人员以满足江北新区范围专项监测需求,并配备至少为本项目配备1名专职项目经理;
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6月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水务局
联系人:万忠伟
电话:025-88020070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凤滁路4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美达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长江路198号
联系方式:李婧怡 025-84532580、王嘉卉 025-84532585、夏琳 025-845325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琳
电 话:025-84532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