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纯度新型纳米材料量产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纯度新型纳米材料量产项目已由定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定行审项目[2020]6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复朗施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复朗施纳米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高纯度新型纳米材料量产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1.2建设地点:河北省定州市经济开发区北外环路以南,龙泉街以东,唐南东路以北,雄安鞋服城处 2.1.3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约51亩,主要包括一个研发中心,占地面积约1200平米;一个量产中心,占地面积约10000平米;两个中试楼,占地面积约1500平米;一个园区食堂,占地面积约600平米;其他用地为道路、车位及绿地等。 2.1.4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3.2.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3.3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3-08至2021-03-12,每日上午09: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定州市中兴路(香江大厦10楼10号)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如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留存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应提供)2.资质证书(留存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应提供)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留存复印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原件)5.被授权人本人出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6.联合体协议【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格式参照《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版)中相关条款】以上证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获取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3-31 09:00,地点为定州市中兴路(香江大厦11楼1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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