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龙岩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金额
8.8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8/05/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802]wz[gk]2018001
预算金额8.8万元
招标公司龙岩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廖建英13959087531
公告正文
龙岩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龙岩人民医院

乙方龙岩嘉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02]WZ[GK]2018001龙岩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金额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 售后服务要求
4 4-1 心电监护仪 心电监护仪 4 88000 ipm10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保修期三年
合计: 88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万捌仟元整(¥88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人民医院

4.3交付条件: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心电监护仪ipm10 1台(集插件与便携之大成,完美跨界融合,既能实现功能扩展模块化,又轻便小巧,满足临床监护灵活更新、升级的需求。种类丰富的参数模块以及为个临床科室打造的个性化软件,跨界满足不同科室对监护仪的应用需求。先进的LED显示屏、直观的显示界面、大字体、OXYCRG、动态短趋势等多种界面,专门针对各种临床场景而设计,可灵活满足临床观察需求。用“芯”设计,以高科技定制的集成化ASIC芯片代替传统电路板,使ipm10监护仪彻底区别于传统监护仪,带来更加安全、稳定、可靠的全新体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不邀请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货到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90%,保修期满后支付余款10%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长期有效

10、违约责任

详见投标文件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心电监护仪ipm10配置清单:1、监护仪主机一台2、锂电池一块3、心电主电缆一条4、心电导联线一条5、血氧主电缆一条6、成人血压探头一个7、血压袖套大中小各一个8、成人NIBP导气管一套9、儿童捆绑式血氧探头二个10、体温探头延长线一条11、体温探头一支。1、维护响应上门时间:接到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派工程师达到现场,2、货物免费保修期:心电监护仪ipm10免费保修期为三年。我方提供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龙岩人民医院 乙方: 龙岩嘉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住所: 新罗区登高西路31号 住所: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商务运营中心紫金一号18F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张晓杰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廖建英
联系方法: 0597392155 联系方法: 13959087531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福建龙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华支行
账号: 账号: 9090230010010000225464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18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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