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防城区那良镇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6002841001561001 | |||||
招标人 | 防城港市防城区教育局 | |||||||
建设单位 | 防城港市防城区教育局 | |||||||
代建单位(如有)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工程为框架结构,采用桩基础。地上5层,建筑高度21.00m,总建筑面积3213.57m2,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装修及配套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26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 年12月27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 年 1月 2 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鑫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 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鑫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7169587.85元 | |||||||
工期 | 4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姓名:王丽丹(注册编号:桂245151652677;身份证号:452726********0722)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姓名:高李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桂建安C3(2021)0005097;身份证号:450603********458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宁明县花山御园三期项目工程;2.防城港市港口区新华幼儿园项目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诚鑫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7173384.40元 | |||||||
工期 | 4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姓名:庞恩欢(注册编号:桂245080907513;身份证号:452822********061X)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姓名:刘彬(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桂建安C3(2017)0000801;身份证号:430421********916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防城港市第二中学改扩建项目;2.防城港市金海湾小区配套幼儿园项目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7170553.84元 | |||||||
工期 | 4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姓名:刘盛(注册编号:桂245121223198;身份证号:450122********155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姓名:龙开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桂建安C3(2020)0003385;身份证号:452330********271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武警昭平县中队建设项目(营房、训练馆、车库、门卫室、围墙及室外附属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广西万象景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标暗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部分中(二)暗标的编制要求”编制,根据《招标文件》“附件B否决投标文件B1.26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技术暗标部分未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部分中(二)暗标的编制要求编制的”否决该单位投标。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防城港市工程招标造价信息网(http://www.fcgzbzj.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防城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fcg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防城港市防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0-3252821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