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国事宁波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左玮2766801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01
公告正文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19TA154新材料研究所项目微波消解/萃取/合成一体机招标公告

必联网 发布时间:2023-02-21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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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编号:
  •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 招标方式: 国内公开
  • 截止时间: 2023-03-03 00:00:00
  • 招标机构:
  • 招标地区: 浙江省
  • 招标产品: 微波消解,烘干系统,风机,循环水泵,压力传感...
  • 所属行业: ;实验室仪器;干燥设备;风机排风设备;泵;传感器;

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Report

镇海炼化微波消解/萃取/合成一体机【19TA154新材料研究所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海炼化微波消解/萃取/合成一体机【19TA154新材料研究所项目】(WZ20230227-3833-1738-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微波消解/萃取/合成一体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微波消解/萃取/合成一体机\37-200℃ 1800W

1.00

包1-包1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要求是生产商,非生产商要提供生产商授权文件

3.1.7 4.9、管道式压缩风机烘干系统,HEPA等级为H12,热风循环量不低于60m3/h,干燥空气通过注射清洗篮架直达器皿内部,可彻底干燥玻璃器皿的内部和外部,温度可调(室温-120℃),干燥时间(0-300分钟)

3.1.8 4.2、为保障清洗效果,提供最大流量每分钟400升;循环水泵配有软启动和变频技术,防止水泵瞬间启动水压过大给器皿带来伤害,清洗循环管路配有压力传感器实时显示检测管道水压(提供管道压力实时数值显示照片);并提供管道注射式烘干系统

3.1.9 3.10.1与3.10.2、大研磨罐材质:两个凹槽形端塞和一个撞子为无铬钢,应符合ASTM 06钢的要求。中心桶为聚碳酸酯材质。满足RoHS指令和WEEE电子产品的研磨要求;研磨罐体积≥200ml

3.1.10 2.18.2与2.18.3、耐压外套材料应为高安全防爆绝缘阻燃的非金属材料,具有高强度、高耐热性、和高导热性,最高压力≥10000psi,最高温度≥600℃,垂直定向防爆功能;消解内罐:材质为不含任何PTFE添加的高纯TFM材料,采用光滑外壁结构,保证受压受力均匀,确保高温高压下的实验安全。最高温度≥330℃,最高压力≥1500psi,反应容器体积≥110mL。每批次最大处理量≥16个容器。整套?罐所有部件不含金属材质,防止元素污染及金属打火放电引起的安全隐患

3.1.11 2.1、微波源采用专业磁控管设计,整机功率≥3100W,输出功率≥1800W(须提符合IEC705),微波能量垂直双向波导三维输出(磁控管安装在不同的平面上,提供腔内磁控管安装位置图片),保证微波能量场均匀

3.1.12 1.14、萃取池由高强度抗污染罐体及螺纹底座2部分组成,可高效加压加热,并便于快速组装、拆卸及清洗,单个样品萃取溶剂用量少,30g样品所需萃取溶剂体积<40mL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21日 8:00时至2023年2月27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01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1日09:00

开标地点:网上远程开标(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3月01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事宁波招标中心

地 址: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

地 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

邮 编:

315000

邮 编:

315000

联 系 人:

李根

联 系 人:

左玮

电 话:

18357420809

电 话:

27668013

电子邮件:

lig0809.zhl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zuow@sinopec.com

2023年2月21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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