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药品检验仪器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19/02/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药品检验仪器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新增合同)
采购人(甲方):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合同编号: CSCG-JZ-201812020001-1 |
供应商(乙方):长沙顺富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 |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药品检验仪器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CSCG-20181202000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药品检验仪器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CSCG-20181202000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标段号 | 标的名称 | 总价 |
1 | 高效液相色谱仪 | 995800 |
合计金额小写:995800.00 合计金额大写:玖拾玖万伍仟捌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4.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4.1)付款人: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通过 国库集中支付 双控账户支付 自行支付 国库集中支付 995800元
(4.2)付款方式: 约定支付分期及金额 总支付次数2次 第1次支付946010元, 第2次支付49790元,
支付说明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合同在第 1 次支付前组织验收
简易程序验收 一般程序验收
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8、合同生效期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生效
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2 份, 采购人执 1份 , 供应商执 1 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约定内容 合同备案时间:2019-02-12(甲方盖章后自动生成)
合同签订地点: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单价 |
数量 |
合计 |
备注 |
1 |
高效液相色谱仪 (DAD+蒸发光散射) |
岛津 |
LC-20A (DAD+蒸发光散射) |
499800.00 |
1套 |
499300.00 |
|
2 |
高效液相色谱仪 (DAD+荧光) |
岛津 |
LC-20A(DAD+荧光) |
497000.00 |
1套 |
496500.00 |
|
合计 |
/ |
/ |
/ |
/ |
995800.00 |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之内完成货物交付,具备验收条件。到货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工程师上门安装调试。如遇不可抗力情况,供应商需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后再双方协商交货期限。交货地点: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指定地点。
4.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4.1)付款人: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通过 国库集中支付 双控账户支付 自行支付 国库集中支付 995800元
(4.2)付款方式: 约定支付分期及金额 总支付次数2次 第1次支付946010元, 第2次支付49790元,
支付说明
付款人及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95%,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付5%。付款人: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国库集中支付)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合同在第 1 次支付前组织验收
简易程序验收 一般程序验收
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8、合同生效期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生效
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2 份, 采购人执 1份 , 供应商执 1 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约定内容 合同备案时间:2019-02-12(甲方盖章后自动生成)
合同签订地点: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甲方(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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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邱志鹏 | 法定代表人: | 肖祥 |
委托代理人: | 周谷明姿 | 委托代理人: | 肖祥 |
电 话: | 0731-88635544 | 电 话: | 84322341 |
传 真: | 传 真: | 84322341 | |
开 户 银 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人民路支行 | ||
帐 号: | 602860472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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