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增建栏舍扩大种猪养殖规模项目 | |||||||||||||||||||||||||||||||||||||||||||||||||||||||||||||||||||||||||||||||||||||||||||||||
批复文号 | 粤弘控投【2017】66号 | |||||||||||||||||||||||||||||||||||||||||||||||||||||||||||||||||||||||||||||||||||||||||||||||
批复单位 |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招标人 | 惠州市广丰农牧有限公司 | |||||||||||||||||||||||||||||||||||||||||||||||||||||||||||||||||||||||||||||||||||||||||||||||
项目所在地区 | 惠州市 | |||||||||||||||||||||||||||||||||||||||||||||||||||||||||||||||||||||||||||||||||||||||||||||||
项目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
招标类型 | 施工 | |||||||||||||||||||||||||||||||||||||||||||||||||||||||||||||||||||||||||||||||||||||||||||||||
公告内容 |
增建栏舍扩大种猪养殖规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XSDHZZ201707001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增建栏舍扩大种猪养殖规模项目 (二)招 标 人:惠州市广丰农牧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 (四)工程造价:人民币4,429,868.22元 (五)工程规模:拆除栏舍面积1200m2、新建栏舍滴水面积4962m2。 (六)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建设各专业工程以及配套设施和附属工程的施工及保修工作,工作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七)工期要求:45日历天 (八)资金来源:自筹 (九)质量要求:合格 二、报名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注册资本金符合相关规定。 2、施工现场管理班子人员最低限度要求:① 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1名;② 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③ 现场专职安全员1名;④ 质量检查员1名;⑤ 施工员1名。 以上人员要求为最低要求,所有人员均不得兼任,报名企业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增派相关专业人员。 3、投标人必须是守信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故意违约毁约、不履行合同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以及无银行不良贷款行为。 三、报名资料 1、投标报名表(按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格式原件填写);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需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需同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身份证复印件; 8、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9、施工员、质量检查员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10、投标人为施工现场管理班子人员购买的近一年社保缴交证明复印件(需同时提交社保缴交查询途径、网站或查询部门的联系人及电话); 11、投标人所在地或投标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复印件(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查询范围须包括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 12、市外企业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13、能充分证明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按本公告第二条的要求)。 以上资料必须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加盖骑缝章、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同时提交原件核查(根据建办市函[2016]462号文,不需要提供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但须提交清晰可扫二维码的彩色复印件,供查询)。 四、报名、招标发布会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于报名时间持报名资料到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报名。 3、招标发布会时间:
4、招标发布会地点: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方式作为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86万元整,由投标人在报名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缴交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力国际中心宏益支行;帐号:2008 0209 1920 0067 326)。 六、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经审查,报名资料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企业将成为正式投标人。正式投标人须购买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七、其他事项 1、获得正式投标人资格的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以及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必须凭身份证准时参加本工程的招标发布会、答疑会、开标会,否则作自动弃权处理。 2、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须提交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10%),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3、由于本工程在养殖区进行施工,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招标人的防疫制度:⑴ 所有人员均不得随意进出施工现场,须经招标人批准方可进出;⑵ 所有人员、设备及车辆都必须经过消毒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⑶ 所有人员均须提供健康证;⑷ 不得将猪肉带进施工现场。 4、中标人必须积极与其他专业的施工单位密切配合,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并承担相应的配合费用。 5、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以及《民营经济报》发布,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时间为准。 6、本次招标活动及与本次招标活动相关的所有文件所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归招标人所有。 八、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惠州市广丰农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 联 系 人:
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752)2823173
惠州市广丰农牧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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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附件:投标报名表.pdf | |||||||||||||||||||||||||||||||||||||||||||||||||||||||||||||||||||||||||||||||||||||||||||||||
发布人 |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发布日期 | 2017-07-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