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822023000023
预算金额3441.66万元
招标公司彭州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光华政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822023000023
二、项目名称:2022年度感知源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一路167号 11,310,000.00元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成都市成华区双林北支路473号 11,744,760.00元

合同包3: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6号1栋 11,320,005.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彭州市公安局2022年度感知源服务包1 天彭街道、濛阳街道、九尺镇、隆丰街道、桂花镇、丹景山镇、敖平镇、九尺镇、葛仙山镇、白鹿镇、通济镇、龙门山镇;共648个点位,990个前端(车辆卡口228个、人脸抓拍机153个、全结构化球机605个);视频存储设备23台;视频安全设备2类2台;移动警务终端200个;机柜120个、UPS电源2套、精密空调12台、消防系统1套;接入宾馆、酒店、民宿、网约房、医院、大型商场等重要社会视频资源1500路,边缘计算节点150个。 达到合格,并满足投标文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本项目合同、财库[2016]205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进行验收的要求。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三个月,建设完成验收合格后开始提供服务,租赁服务期限为三年。 达到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标准 11,310,000.00

合同包2:
服务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其他服务 彭州市公安局2022年度感知源服务包2 致和街道、丽春镇;共 122 个点位210 个前端(车辆卡口 70 个、人脸抓拍机 2 个、全结构化球机 138 个);警务实战平台 1 套;5G 执法记录仪 400 个、5G 头盔 20 套。5G APN 网络 1 套;接入宾馆、酒店、民宿、网约房、医院、大型商场等重要社会视频资源 1500 路,边缘计算节点 150 个;建设 200 个小区 1300 个前端(人脸抓拍机 760 个、车辆卡口 540 个),实战平台 1 套、汇聚平台、应用平台各 1 套,存储设备 1 套;电子警察前端设备至后端平台网络线路 50 条。 满足标的名称:彭州市公安局2022年度感知源服务包2技术参数
与性能指标的要求,满足招标服务要求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三个月,建设完成验收合格后开始提供服务,租赁服务期限为三年 对包 2 考核办法完全响应 11,744,760.00

合同包3:
服务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3-1 其他服务 彭州市公安局2022年度感知源服务包3 视频解析软件1套(10000路);边界安全设备11类 15台;视频库存储设备6台;建设电子侦查哨100套。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三个月,建设完成验收合格后开始提供服务,租赁服务期限为三年 按照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 11,320,005.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德言、彭升彦、唐达列、姚凯涛、杨富贵(采购人代表)、刘少春(采购人代表)、王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9.649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19.942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 19.65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51018222210200001650[2023]00033];预算品目C99000000:其他服务;预算金额:34416600元/年;其中包1:11314100元/年,包2:11778400元/年,包3:11324100元/年,最高限价:34416600元/年,其中包1:11314100元/年,包2:11778400元/年,包3:11324100元/年。 服务时间:本项目建设周期为三个月,建设完成验收合格后开始提供服务,租赁服务期限为三年。: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彭州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8388832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彭州市公安局
地址:四川省彭州市朝阳北路58号
联系方式:028-83871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光华政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成都市温江区政通西路299号3栋附301号
联系方式:028-82707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8-82707206
四川光华政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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