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信州区2018年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及信州区2018年耕地质量等别监测评价_采购/资审公告
金额
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18/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hzfcg2018-08-14
预算金额7万元
招标联系人叶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程女士15390762225
标书截止时间2018/10/16
投标截止时间2018/10/22
公告正文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饶市国土资源局信州分局信州区2018年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及信州区2018年耕地质量等别监测评价项目(招标编号:DHZFCG2018-08-14)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上饶市国土资源局信州分局的委托,对信州区2018年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及信州区2018年耕地质量等别监测评价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响应服务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编号:DHZFCG2018-08-14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信州区2018年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

1

详见磋商文件

70000.00

2

信州区2018年耕地质量等别监测评价

1

详见磋商文件

70000.00

合计

140000.00

(四)磋商方式: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服务商就采购项目中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服务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服务要求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服务要求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经营范围资质、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证,须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法人授权书或法人证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并加盖与证照证件一致公章。

3、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购买标书时须提供资料:

1、携带邮箱号码或U盘;

2、以上第五项“供应商资格条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须提供原件查验)

(七)招标文件购买的时间和地点:20181010日至20181016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7∶30,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饶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200/份,文件售后不退。

(八)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1022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上饶市国土资源局信州分局会议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服务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招标单位联系人:叶科长

电话: 13970338853

地址: 上饶市信州区滨江东路26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饶市信州区水南街道丰溪小区2324

联系人:程女士

电话: 15390762225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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