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晃县林冲镇天堂村种植产业开发道路建设等9个项目
金额
211.6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晃财采计[2022]117号
预算金额211.6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新晃县林冲镇天堂村种植产业开发道路建设等9个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6日
采购合同编号:晃财采计[2022]117号
采购人(全称):新晃侗族自治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新豪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2、采购项目名称:新晃县林冲镇天堂村种植产业开发道路建设等9个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晃财采计[2022]117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新晃县林冲镇天堂村种植产业开发道路建设等9个项目
6、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116863.24元
合同金额大写: 贰佰壹拾壹万陆仟捌佰陆拾叁元贰角肆分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同金额(总价)
1
湖南新豪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新晃县林冲镇天堂村种植产业开发道路建设等9个项目

详见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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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6863.24

 
(3)合同价格形式:按实结算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起始日期: 2023 年 2 月 8 日,完成日期:2023年8月8日。
履行期限: 180 天。
地点:新晃县林冲镇、步头降乡、扶罗镇、波洲镇、晃州镇。
方式:/
四、付款方式:1.在审计结算评审报告出具后,甲方按照审计评审结果预留3%质量保证 金,根据财政拨付进度支付。2.质量保证金的保证期为一年,保证期开始时间为工程验收合 格日期开始计算,乙方在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保证期届满后,工程质量、项目运行管理管护到位,质量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3 年 2 月 8 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新晃侗族自治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
乙 方:湖南新豪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武洪建
电 话:/
电 话:18974546388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邵阳市双清区塔北路292号
 
开户银行:/
 
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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