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F-28地块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服务项目
发布日期: 2021-09-26 16:43:38 | 访问次数: | 字号:[ 大 中 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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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区F-28地块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越城区F-28地块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107-330602-04-01-664418(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东至西江路,南至二环南路道路预留用地,西至规划坡塘路,北至规划镜湖路。
2.2 建设规模:越城区F-28地块,出让面积68348㎡,容积率1.3-1.4,建筑密度:30%;绿化:绿地率不少于30%,为居住用地。根据前期研究方案,规划可建设地上建筑面积约95620㎡,地下建筑面积约41600㎡,总建筑面积约137220㎡。
2.3 工程类别:造价咨询。
2.4 造价咨询服务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主要包括独立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并对编制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进行核对后出具审核报告;(2)工程中标后,施工单位上报的标底修复预算经编标单位审核后,中标人进行复核并出具意见;(3)其他与本房产开发项目有关零星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审核,并出具意见,包括前期七通一平、围墙砌筑、样板房、样板房装修、售楼处及装修、展示厅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标底审核。
2.5 招标控制价:33万元(注:本次标底审核服务费一次性包干,中标价不作调整)。
2.6 咨询服务期:图审通过后15日历天内完成审核,并确定最终的招标控制价。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中的时间为准,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3.1 服务费收费标准:
3.1.1标底审核收费:本项目合同价(中标价)按33万元×(1+中标浮动率)计算确定,标底审核服务费一次性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如需标底修复,则标底修复审核费用不另计。
3.1.3本次招标评标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交易服务费由招标人和本次中标人按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的相关通知执行,专家费和公证费由招标人承担。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企业资质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造价咨询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面积以造价咨询合同为准)的房屋建筑类工程预算编制或预算审核业绩。
4.2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2018 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 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6月至2021年8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非独立法人在分公司社保均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原件的电子扫描件),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6月至2021年8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或流动人员管理站证明专用章),不得外聘。
4.3 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2021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3)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住建厅核发的有效期内备案证明(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4)企业在近二年内(2019年9月至2021年9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5)投标人不能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全过程咨询(包括联合体各方)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之间有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等利益关系,也不能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4.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
4.5本项目不接受越城区F-28地块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包括联合体各方)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27日8:30时至2021年10月08日17:00时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5.2 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元;招标文件工本费: / 元。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6000 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1年10月22日17:00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6224861565799001680;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3110810043370000034;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及报名时不用提供。
(3)、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7. 其他有关内容
7.1 评标入围方法:入围10家。
7.2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9时30分。(本项目为电子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由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绍兴版)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7.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
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ol.ggb.sx.gov.cn/XinBa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建议使用IE11 浏览器访问。 各投标人请使用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专用数字证书 CA 锁登录,在线参与开标活动。
7.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不设技术标,设资信分),本工程采用电子投标和辅助评标。
7.5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8. 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288号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111号
联系人:姚烨 联系人:张臻
电 话:0575-85201999 电 话:0575-85209901
招标人:绍兴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26日
附件下载:
[A3306010720001217001001]越城区F-28地块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服务项目.SXS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