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轨道交通滨海快线轨道工程及供弱电工程第2标段(施工)轨道工区项目部机械设备竞争性谈判租赁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9/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温国军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0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轨道交通滨海快线轨道工程及供弱电工程第2标段(施工)轨道工区项目部机械设备竞争性谈判租赁谈判公告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租赁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轨道交通滨海快线轨道工程及供弱电工程第2标段(施工)轨道工区项目部机械设备竞争性谈判租赁公告
(项目编号:TLGCS2023-18(第三次))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轨道交通滨海快线轨道工程及供弱电工程第2标段(施工)轨道工区项目部(以下简称“福州滨海快线轨道2标项目部”)(项目名称),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轨道交通滨海快线轨道工程及供弱电工程第2标段(施工)轨道工区项目部,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租赁条件,现对钢轨运输及仓储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租赁。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福州市滨海快线第2标段起始于帝祥区间高架段(YDK21+216.981)至莲花山站大里程端(YDK43+554.22)的正线、配线、联络线的轨道、疏散平台、声屏障、弱电槽等工程。单线全长共计45.061km,其中高架段全长22.631km、地下段22.430km(其中包含高等减振道床3.026km、一般道床42.034km)、60kg/m钢轨18号单开道岔5组、60kg/m钢轨12号单开道岔6组。本标段共设车站3坐,分别为祥谦站、首站站、莲花站
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6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
2.2采购范围:
具体要求及机械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谈判公告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轨道交通滨海快线轨道工程及供弱电工程第2标段(施工)轨道工区项目部机械设备租赁包件一览表》。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租赁要求响应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响应机械的租赁资质。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满足谈判公告附件“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响应人许可和认证要求。
3.1.3出租能力要求:满足谈判机械交货期要求;机械需求数量为最少进场数量,实际进场数量按承租方需求进行增加。
3.1.4财务能力要求:响应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提供2020年度至2022年度清晰有效的财务报表,包括且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响应人须具有机械设备需求一览表设备型号及数量相应的设备,且要求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内制造的机械,需提供响应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设备年检报告、机手操作证及相关特种证件齐全,设备状态良好。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铁路集团公司及以上的处罚决定为准)。
3.1.6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同类机械设备1条及以上在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出租经验,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成交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成交通知书或租赁合同);无不良产品质量及服务评价意见,3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所出租的机械设备无安全事故。
3.1.7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2020-2022年)内没有在其他项目机械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三年(2020-2022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2020-2022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中国中铁处罚期内或采购人列为黑名单的投标单位。同时要求至少提供份用户出具的产品履行合同良好的履约信用证明
3.2其他要求:响应人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本次谈判对响应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谈判公告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轨道交通滨海快线轨道工程及供弱电工程第2标段(施工)轨道工区项目部机械设备租赁包件一览表》。
3.3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租赁机械设备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谈判文件单独封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响应。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诚信要求
本次谈判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的潜在响应人参加谈判:
4.1属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范围内的。
4.2属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
4.3属于“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的。
4.4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10月03日17:00时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登记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版发送至邮箱593127148@qq.com。 5.2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03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3:30 时至 17:00时(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
5.3本次谈判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响应人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采购人指定账户,采购人收到信息经核实后, 将谈判文件的电子版文件发送到购买谈判文件的响应人指定邮箱。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响应人公司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户名:中铁电气化局福州滨海快线2标铺轨项目部
账号:2011010193301156000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联行号:103100000018
响应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福州市轨道交通滨海快线轨道工程及供弱电工程第2标段(施工)轨道工区项目部标书费款、谈判编号及包件号
5.4谈判文件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件,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发售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谈判文件。 6.报价文件的递交
6.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0100900分,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辉煌新苑1号楼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轨道交通滨海快线轨道工程及供弱电工程第2标段(施工)轨道工区项目部四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租赁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轨道交通滨海快线轨道工程及供弱电工程第2标段(施工)轨道工区项目部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辉煌新苑1号楼
联 系 人:温国军
电 话:13032096546
电子邮件:542432921@qq.com 9.公告附件
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轨道交通滨海快线轨道工程及供弱电工程第2标段(施工)轨道工区项目部机械设备租赁包件一览表》。
附件2:投标登记表
202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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