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网点室内装饰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7/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yzx2023-14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石钰0431-8167201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7
公告正文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网点室内装饰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YZX2023-14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网点室内装饰设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0%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
春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网点室内装饰设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网点室内装饰设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详见其他;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6日09时00分到2023年08月0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20楼会议室详见其他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20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网点室内装饰设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
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资金来源为100%自筹,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日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网点室内装饰设计项目。
2.2招标范围装修效果图、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变更和设计服务工作。
2.3项目地点:长春市、吉林市、松原市、延吉市。
2.4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日历天完成。
2.5 服务期:2年。
2.6质量标准: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乙级及消防设施工程专项设
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入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执行建市【2020】94号、建办市函【2022】361号、吉建管【2022】47号等文件的规定)
3.2投标人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近三年(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出具近三年(2020年
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年份
满足即可)。
3.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
绩。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及成员分工,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
投标。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
③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外省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须按吉林省有关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联合体投标的,联
合体中的外省入吉企业均须办理)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
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
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将以下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syzb5171@163.com 中(邮件主题备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网点室内装饰
设计项目±公司简称):
1.联合体协议书(如是联合体)原件彩色扫描件:
2.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均需提供,联合体各方须授权同一人
为其授权委托人)原件彩色扫描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6.被授权人的联系方式。
上述证件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停止颁发纸制证书,可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公
章(鲜章)的扫描件。
电子邮件发出后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0431-87652107)检查资料的完整
性,检查通过后方可递交招标文件款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
标。未按上述流程操作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电子邮件发出后请关注发邮件的邮箱。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邮寄费用须由投标人自行支付。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20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2677号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龙腾文理新时代2号楼4楼
联系人:石钰
电 话:0431-81672010
2023年7月26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2677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龙腾文理新时代2号楼4楼
联系人: 石钰
电 话: 0431-81672010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人钰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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