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YKY-JG:001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第8次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2)文件精神,原则同意山边陆岛交通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和项目环评编制单位选定,采用竞争性比选最低价中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现对山边陆岛交通码头工程的海域使用论证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制项目的下述服务进行公开比选选定承包人。欢迎合格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LYKY-JG:001
2.招标内容:
事项说明 |
招标项目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 |
最高限价 |
服务内容 |
山边陆岛交通码头工程的海域使用论证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制项目 |
1项 |
分别编制山边陆岛交通码头工程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其中: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为: ①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编制(按国家海洋局最新版发布《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编制,并通过专家论证评审,最终取得海域使用权证)。 ②开展相应的专题调研(包括但不限于:海域使用论证、水文调查、海床稳定性研究、海洋环境现状调查、海洋环境影响数模研究、临时潮位观测与最高通航水位计算等海域使用论证所需的所有专题)。 ③山边陆岛交通码头的相应数据成果资料,中标人应无偿共享(如海洋环境评估报告、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等)给甲方后续其它涉海项目。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为: ①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山边陆岛交通码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并通过环评有权审批部门审查和批复。 ②山边陆岛交通码头工程的其它专题报告编制过程中若需应用本专题报告的,中标人应无偿共享,并做好相应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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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3万元 |
服务期限 |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服务期限要求如下: 自招标人提供用海规划范围(勘测定截图)之日及相应可研报告等材料起,45日历天内完成海域使用论证送审稿的编制;累计60日历天内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累计90日历天内完成报批手续并取得海域使用权证(除因政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应严格按此工期执行)。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服务期限要求如下: 自招标人提供工程工可报告及工程勘察报告书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的编制并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累计60个日历天内完成报告书的修编工作,累计90个日历天内通过海洋有权审批部门审查和批复(除因政策、自然灭害等不可抗力,应严格按此工期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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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质量要求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国家海洋局印发的《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海域使用论证管理工作的意见》(国海规范〔2016〕10号)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工作,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编制及所使用的调查数据和资料,应根据最新发布的《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海洋调查规范》等技术要求获取,最终编制成果须经海洋行政有权审批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质量要求如下: 提交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以及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新发布)的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且必须通过环评有权审批部门审查和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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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地点 |
平潭综合实验区 |
备注: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海洋测绘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备注: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3投标人业绩:
3.3.1投标人自2017年7月22日起至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应具有1项作为独立承包人完成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编制及送审工作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项目合同首尾页和项目用海批文等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2投标人自2017年7月22日起至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应具有1项作为独立承包人完成的项目环评或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项目合同首尾页和相应的批文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aNtourism.com/home.aspx)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技术响应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8月8日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到开标现场提交(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5号楼12层第二会议室)。
6.开标
本项目开标时间、地点:2022年8月8日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在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5号楼12层第二会议室公开开标。
7.本招标采用 竞争性比选最低价中标 的评标办法,若出现最低投标报价一致时,将采用随机抽球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即抽出的第一颗球代表单位为第一中标人。
8.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aNtourism.com/home.aspx)上发布。若招标文件内容有更正时,招标人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关注。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5号楼11层
电话:0591-88887929
联系人:郑工
附件:
山边陆岛码头交通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制项目.doc山边陆岛码头交通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制项目.doc
事项说明 | 招标项目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 | 最高限价 |
服务内容 | 山边陆岛交通码头工程的海域使用论证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制项目 | 1项 | 分别编制山边陆岛交通码头工程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其中: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为:①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编制(按国家海洋局最新版发布《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编制,并通过专家论证评审,最终取得海域使用权证)。②开展相应的专题调研(包括但不限于:海域使用论证、水文调查、海床稳定性研究、海洋环境现状调查、海洋环境影响数模研究、临时潮位观测与最高通航水位计算等海域使用论证所需的所有专题)。③山边陆岛交通码头的相应数据成果资料,中标人应无偿共享(如海洋环境评估报告、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等)给甲方后续其它涉海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为:①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山边陆岛交通码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并通过环评有权审批部门审查和批复。②山边陆岛交通码头工程的其它专题报告编制过程中若需应用本专题报告的,中标人应无偿共享,并做好相应配合工作。 | 46.33万元 |
服务期限 |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服务期限要求如下:自招标人提供用海规划范围(勘测定截图)之日及相应可研报告等材料起,45日历天内完成海域使用论证送审稿的编制;累计60日历天内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累计90日历天内完成报批手续并取得海域使用权证(除因政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应严格按此工期执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服务期限要求如下:自招标人提供工程工可报告及工程勘察报告书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的编制并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累计60个日历天内完成报告书的修编工作,累计90个日历天内通过海洋有权审批部门审查和批复(除因政策、自然灭害等不可抗力,应严格按此工期执行)。 | |||
质量要求 |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质量要求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国家海洋局印发的《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海域使用论证管理工作的意见》(国海规范〔2016〕10号)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工作,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编制及所使用的调查数据和资料,应根据最新发布的《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海洋调查规范》等技术要求获取,最终编制成果须经海洋行政有权审批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质量要求如下:提交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以及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新发布)的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且必须通过环评有权审批部门审查和批复。 | |||
实施地点 | 平潭综合实验区 |
项号 | 说 明 与 要 求 |
1 | 项目名称:山边陆岛交通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制项目招标编号:LYKY-JG:001 |
2 | 招标人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5号楼11层电话:0591-88887929联系人:郑工 |
3 | 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公告。 |
4 | 服务期限:详见招标公告。 |
5 | 资金来源:财政负担 |
6 | 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 |
7 | 踏勘现场和标前会时间地点: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风险自负,费用自理。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举行标前答疑会。 |
8 | 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编制规定要求,编制一式两份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
9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 月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5号楼12层第二会议室 |
10 | 合同签订:中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在30天内完成合同订立。 |
11 | (1)为方便投标人更好了解本项目的现场具体情况或其它需要了解的项目概况信息,避免在投标时因理解不清而影响今后项目的实施。必要时,投标人可以与招标人联系、咨询项目现场具体情况等相关信息。投标人未作相应咨询考察工作视为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人所有规定和要求,由于投标人对招标要求理解不正确或误解造成的一切后果和可能增加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联系人:郑工 ,电话: 18950378789 (2)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在评标过程中或签订合同之前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各种资料、说明、承诺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和承诺欺骗买方和评委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中标后或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和承诺欺骗招标人的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给买方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3)投标人中标后,如果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其投标承诺或者其它由于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合同的,均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果已经签订合同的则合同自动终止。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4)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条款提出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则视为投标人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有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不管是多么微小,投标人都应在投标文件中加以如实详细说明,否则,投标人中标后才提出或者被招标人发现的任何负偏离或不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中标人违约,按投标人虚假承诺骗取中标处理,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5)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 |
序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业主名称及电话 | 合同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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