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竞争性磋商]十堰市郧阳区土地整理中心湖北“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区秦巴山东段-汉江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郧阳区)项目白浪及三镇治理分区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60.61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4/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yqfscg-2024-0088
预算金额60.6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夏丽1558645358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09
公告正文

十堰市郧阳区土地整理中心湖北“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区秦巴山东段-汉江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郧阳区)项目白浪及三镇治理分区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6 17:07发布单位: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5-09项目监管地:郧县|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湖北“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区秦巴山东段-汉江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郧阳区)项目白浪及三镇治理分区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郧阳区政府电子采购平台中下载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YQFSCG-2024-0088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04-2024-00252

3、项目名称:湖北“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区秦巴山东段-汉江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郧阳区)项目白浪及三镇治理分区监理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0.610000(万元)

6、最高限价:60.61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17日2024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0:0012:00,下午12:00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郧阳区政府电子采购平台中下载文件

3、方式:

使用电子秘钥登录郧阳区政府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是郧阳区政府电子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郧阳区政府电子采购平台点击项目参与(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点击项目参与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非注册供应商应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网站:郧阳区政府电子采购平台(https://sso.hubeigp.gov.cn/checkLogin?sourceURL=https%3A%2F%2Fdzcg.hubeigp.gov.cn%2Flogon&cloudid=109),电子采购平台客服电话400-9913-966;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4月17日01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郧阳区政府电子采购平台(https://sso.hubeigp.gov.cn/checkLogin?sourceURL=https%3A%2F%2Fdzcg.hubeigp.gov.cn%2Flogon&cloudid=109)。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5月0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十堰市张湾区万达广场A座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2.资金来源:区级财政性资金;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4.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郧阳区土地整理中心

地   址:郧阳区城关镇金砂路西街6号

联系方式:0719-72305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张湾区万达广场A座7楼

联系方式:155864535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丽

电   话:15586453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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