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施工]活力街区配套停车场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5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0万元
招标公司宿迁市开诚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付柳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正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辅梅1337206525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06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活力街区配套停车场项目已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宿开审批备〔2023〕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开诚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活力街区配套停车场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台商产业园人才公寓以北、瑞安路以南、淮海技师学院以西的开放场地。
2.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8400平方米,建设面积约8000平方米。主要建设涉及非机动车停车位、机动车停车位、道路、围墙等配套设施总投资约15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约150万元
2.1.4工期要求:10日历天
2.1.5 其他:完成施工总工程量的50%时,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验收合格满一年且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价的97%,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活力街区配套停车场项目,含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
3.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3.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9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3.8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3月30日 09:00至2023年04月03日 17:3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 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 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电子信息系统(http://ggzy.kfq.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6日 09:30;
5.2 开标地点: □ 采用现场开标: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 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电子信息系统(http://ggzy.kfq.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5.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合理低价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电子信息系统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本招标项目活力街区配套停车场项目已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宿开审批备〔2023〕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开诚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活力街区配套停车场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台商产业园人才公寓以北、瑞安路以南、淮海技师学院以西的开放场地。
2.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8400平方米,建设面积约8000平方米。主要建设涉及非机动车停车位、机动车停车位、道路、围墙等配套设施总投资约15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约150万元
2.1.4工期要求:10日历天
2.1.5 其他:完成施工总工程量的50%时,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验收合格满一年且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价的97%,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活力街区配套停车场项目,含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
3.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3.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9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3.8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3月30日 09:00至2023年04月03日 17:3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 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 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电子信息系统(http://ggzy.kfq.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6日 09:30;
5.2 开标地点: □ 采用现场开标: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 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电子信息系统(http://ggzy.kfq.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5.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合理低价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电子信息系统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宿迁市开诚实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正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白酒检测中心 | 地 址:深圳路泰和祥府转角商业楼二楼 |
邮 编:223800 | 邮 编:223800 |
联 系 人:付柳 | 联 系 人:陈辅梅 |
电 话:0527-80368891 | 电 话:13372065251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