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院内公开招标——重庆市人民医院检验科监控改造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5/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院内公开招标文件
(最低评标价法)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
第四篇、评标办法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发布的《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渝财规(2020)13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通过在重庆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组织院内公开招标(最低评标价法)的方式,确定合同服务方。
一、招标项目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以书面承诺方式提供佐证)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以上资格条件在投标文件里以书面承诺的方式提供佐证,未提供者废标。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三、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要求
(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则不需要提供)。
备注:资质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在投标文件递交阶段分别密封于投标书正本副本中向招标人提交。
四、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5月24日9时至2024年5月28日 17时(逾期失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2024年5月24日9时至2024年5月28日16时,每日工作时间(10时至12时、14时至16时),在招标人两江新院信息处办公室,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前,务必先将报名信息表同时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17782351901@163.com、CGHYB@cghhospital.org。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拒绝本项目招标,招标人亦不予接收。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骑缝章),并注明投标业务名称及正本或副本。
如果未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误投不负责任。
2、开标定标时间:暂定2024年5月(具体时间直接向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另行通知)。
开标定标地点:招标人两江院区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人民医院
联系人:赖老师
电话:15923083418
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一、项目总体要求
利用检验科现有监控摄像头,通过工程改造,搭建跨院区的检验科监控网络,实现检验科科室级的监控统一管理。通过本次改造提高跨院区管理能力,提升效率,减少人力成本。
二、项目分项
三、功能及性能需求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各类税费、伴随服务费、培训费用、技术服务费、质量检测以及保证设备质保期内连续正常运行所需各种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维修工具和验收合格前的所有费用等乙方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所有费用。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二、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期
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监控改造,确保采购人正常业务开展。本项目服务期一年。
(二)服务地点
交货地点:重庆市人民医院(或指定的安装地点)。
(三)验收方式
1、安装调试完成并上线稳定运行后,中标人可提交验收申请,并附满足采购需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采购人可根据合同及招标文件技术需求和有关规定进行合理修改和补充,经双方确认后形成验收标准作为验收依据。
3、只有当下列条件满足时,才验收合格:
3.1技术参数与响应文件及承诺一致,程序上线后运行质量指标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
3.2在使用过程中所暴露的问题已获得令采购人完全满意的解决。
3.3技术文档(如有)已经按技术资料要求移交完毕。
3.4在全部达到上述要求时,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报告。
4、中标人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三、售后服务
(一)质量保证期
一年
(二)售后服务内容
中标人在合同服务期内应当为采购方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1.1电话咨询
成交中标人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
1.2现场响应
遇到重大技术问题,应在1小时内响应,并在4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系统可正常操作。无法在8小时内解决的,必须提供解决时间表。如果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作出响应,必须对由于故障所造成的损失后果负责。
1.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成交中标人的产品技术预升级,成交中标人应提前通知采购方,如采购方有相应要求,成交中标人应对采购方进行升级服务,并且保障产品的正常使用。
1.4故障恢复
因中标人的原因,故障造成软件掉线恢复时间不大于1小时。
四、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施工,且验收均合格,凭各方验收人员签字确认的验收记录(验收报告等),提交采购合同、发票、送货单、领物单等材料,向采购人申请付款,本项目共分为两期付款;
(二)第一期款: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在中标人无任何违约及纠纷的情况下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总额的90%;
(三)第二期款:待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及纠纷的情况下,采购人向中标人无息支付合同款剩余的10%。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培训
投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
所有设备按照制造商规定的产品包装和随机标准附件为准。
八、其他商务要求
1.乙方履约行为造成(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人员工伤工亡及财产损失、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权益损失等,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乙方履约行为导致的任何纠纷、质疑、投诉等任何争议的洽商应对及责任调查,由乙方承担。
2.乙方须保证文件响应内容的真实性;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虚假响应的乙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按照产品中标价格的10%计算(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函原件)。
3.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3.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提供合格的产品及安装调试等服务。如乙方延迟履行合同义务,则乙方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的0.05%/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延迟超过十五日,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如遇不可抗力除外。
3.2乙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维保义务,否则甲方有权选择第三人履行,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新机承诺
乙方交付产品之日于产品生产之日间隔不得超过1年(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函原件)。
5.灭失风险
乙方交付的产品在甲方性能验收合格前,产品的保管责任、产品的损毁及灭失风险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函原件)。
6.解决合同争议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惠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按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
第四篇 评标办法
(一)评标程序:确定开标定标会议时间后,邀请各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招标人采购工作组开标、评标及定标。
(二)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1.投标人实质性响应《院内公开招标(最低评标价法)文件》,竞价产品(或服务)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或服务需求)和商务要求;否则,丧失中标资格。
2.投标人的报价分为两次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丧失中标资格。第一次报价制作在投标文件里向招标人递交;第二次报价是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采购工作组进行优化的差异性表述后,当场在招标人准备的“第二次报价单”上填写本项目的最终报价(第二次报价的价格,只能等于或低于第一次报价的价格,否则,丧失中标资格)及优化的差异性表述,填写完毕后交由招标人采购工作组进行合议。
3.“第二次报价单”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暂定为中标第一候选人,并依次排序候选(相同报价时,优化的差异性表述“最优”者被暂定为中标第一候选人)。
4。确定中标人并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完结)
(最低评标价法)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
第四篇、评标办法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发布的《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渝财规(2020)13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通过在重庆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组织院内公开招标(最低评标价法)的方式,确定合同服务方。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数量/单位 | 中标人数量(名) |
重庆市人民医院检验科监控改造项目 | 2.175 | 项 | 1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以书面承诺方式提供佐证)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以上资格条件在投标文件里以书面承诺的方式提供佐证,未提供者废标。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三、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要求
(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则不需要提供)。
备注:资质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在投标文件递交阶段分别密封于投标书正本副本中向招标人提交。
四、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5月24日9时至2024年5月28日 17时(逾期失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2024年5月24日9时至2024年5月28日16时,每日工作时间(10时至12时、14时至16时),在招标人两江新院信息处办公室,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前,务必先将报名信息表同时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17782351901@163.com、CGHYB@cghhospital.org。
报名信息表 | ||||
项目名称 | ||||
报名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经办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拒绝本项目招标,招标人亦不予接收。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骑缝章),并注明投标业务名称及正本或副本。
如果未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误投不负责任。
2、开标定标时间:暂定2024年5月(具体时间直接向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另行通知)。
开标定标地点:招标人两江院区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人民医院
联系人:赖老师
电话:15923083418
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一、项目总体要求
利用检验科现有监控摄像头,通过工程改造,搭建跨院区的检验科监控网络,实现检验科科室级的监控统一管理。通过本次改造提高跨院区管理能力,提升效率,减少人力成本。
二、项目分项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单位 |
1 | 设备安装/线路布置 | 20 | 台 |
2 | POE交换机 | 2 | 台 |
3 | 光纤 | 3 | 根 |
4 | 光纤收发器 | 3 | 对 |
5 | 机柜 | 1 | 个 |
6 | 硬盘录像机 | 2 | 台 |
7 | 液晶显示器 | 2 | 台 |
8 | 监控硬盘 | 2 | 块 |
三、功能及性能需求
序号 | 名称 | 具体要求 |
1 | 设备安装/线路布置 | 摄像机安装服务,含线材及辅材。安装数量:20台; |
2 | POE交换机 | 8+2口;≥75W;POE供电 |
3 | 光纤 | 4芯单模 |
4 | 光纤收发器 | 单芯单模千兆 |
5 | 机柜 | 9U标准壁挂式机柜 |
6 | 硬盘录像机 | 1. 支持8路高清摄像机接入,最大支持800W像素摄像机 2. 支持≥2个硬盘接入(≥2个SATA接口),支持单盘最大容量≥8T 3. 支持视频解码模式:H.264/Smart264/H.265/Smart265 4. 支持手机远程查看、移动侦测,报警推送、同步回放预览(800W像素视频)、循环录像等 5. 支持VGA、HDMI高清视频输出,10M/100M/1000M自适应网络接口,USB接口≥2个 |
7 | 液晶显示器 | ≧24寸,IPS面板 |
8 | 监控硬盘 | ≧8T,企业级,监控级硬盘,存储时间≥30天 |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各类税费、伴随服务费、培训费用、技术服务费、质量检测以及保证设备质保期内连续正常运行所需各种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维修工具和验收合格前的所有费用等乙方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所有费用。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二、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期
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监控改造,确保采购人正常业务开展。本项目服务期一年。
(二)服务地点
交货地点:重庆市人民医院(或指定的安装地点)。
(三)验收方式
1、安装调试完成并上线稳定运行后,中标人可提交验收申请,并附满足采购需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采购人可根据合同及招标文件技术需求和有关规定进行合理修改和补充,经双方确认后形成验收标准作为验收依据。
3、只有当下列条件满足时,才验收合格:
3.1技术参数与响应文件及承诺一致,程序上线后运行质量指标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
3.2在使用过程中所暴露的问题已获得令采购人完全满意的解决。
3.3技术文档(如有)已经按技术资料要求移交完毕。
3.4在全部达到上述要求时,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报告。
4、中标人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三、售后服务
(一)质量保证期
一年
(二)售后服务内容
中标人在合同服务期内应当为采购方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1.1电话咨询
成交中标人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
1.2现场响应
遇到重大技术问题,应在1小时内响应,并在4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系统可正常操作。无法在8小时内解决的,必须提供解决时间表。如果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作出响应,必须对由于故障所造成的损失后果负责。
1.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成交中标人的产品技术预升级,成交中标人应提前通知采购方,如采购方有相应要求,成交中标人应对采购方进行升级服务,并且保障产品的正常使用。
1.4故障恢复
因中标人的原因,故障造成软件掉线恢复时间不大于1小时。
四、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施工,且验收均合格,凭各方验收人员签字确认的验收记录(验收报告等),提交采购合同、发票、送货单、领物单等材料,向采购人申请付款,本项目共分为两期付款;
(二)第一期款: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在中标人无任何违约及纠纷的情况下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总额的90%;
(三)第二期款:待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及纠纷的情况下,采购人向中标人无息支付合同款剩余的10%。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培训
投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
所有设备按照制造商规定的产品包装和随机标准附件为准。
八、其他商务要求
1.乙方履约行为造成(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人员工伤工亡及财产损失、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权益损失等,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乙方履约行为导致的任何纠纷、质疑、投诉等任何争议的洽商应对及责任调查,由乙方承担。
2.乙方须保证文件响应内容的真实性;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虚假响应的乙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按照产品中标价格的10%计算(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函原件)。
3.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3.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提供合格的产品及安装调试等服务。如乙方延迟履行合同义务,则乙方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的0.05%/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延迟超过十五日,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如遇不可抗力除外。
3.2乙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维保义务,否则甲方有权选择第三人履行,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新机承诺
乙方交付产品之日于产品生产之日间隔不得超过1年(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函原件)。
5.灭失风险
乙方交付的产品在甲方性能验收合格前,产品的保管责任、产品的损毁及灭失风险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函原件)。
6.解决合同争议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惠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按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
第四篇 评标办法
(一)评标程序:确定开标定标会议时间后,邀请各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招标人采购工作组开标、评标及定标。
(二)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1.投标人实质性响应《院内公开招标(最低评标价法)文件》,竞价产品(或服务)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或服务需求)和商务要求;否则,丧失中标资格。
2.投标人的报价分为两次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丧失中标资格。第一次报价制作在投标文件里向招标人递交;第二次报价是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采购工作组进行优化的差异性表述后,当场在招标人准备的“第二次报价单”上填写本项目的最终报价(第二次报价的价格,只能等于或低于第一次报价的价格,否则,丧失中标资格)及优化的差异性表述,填写完毕后交由招标人采购工作组进行合议。
3.“第二次报价单”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暂定为中标第一候选人,并依次排序候选(相同报价时,优化的差异性表述“最优”者被暂定为中标第一候选人)。
4。确定中标人并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完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