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房县中心】房县停车场升级改造及充电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FX-202310QG-018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已截止]
金额
30654.7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fx-202310qg-018001001
预算金额30654.77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新海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讯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洪斌0719-802490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9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房县停车场升级改造及充电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FX-202310QG-018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FX-202310QG-01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房县停车场升级改造及充电桩建设项目已由房县行政审批局以2306-420325-04-01-36450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房县畅顺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房县畅顺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讯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十堰市房县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完成房县111处停车场合计12871个停车位的升级改造,并完成房县城区和各乡镇合计171处停车场范围内1380个充电桩的购置安装及其他配套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房县停车场升级改造及充电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初步设计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和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如下:(1)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提供建设工程报规、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具体设计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2)施工:包括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 具体施工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3)采购:完成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全部材料和设备,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纸为准。(4)其他: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及生活垃圾清运、扬尘防治、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等,凡工程中涉及到的劳动、消防、环保、规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负责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合同履行等全面负责。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完成竣工图编制,办理竣工备案等手续,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1-24
合同估算价:30654.77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分别具备以上资质。3.1.2投标人近 5 年内(自 2018年11月09日至投标截止前一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类似的EPC总承包业绩。(业绩内容须含智慧城市或智慧小镇或智慧停车场或数据中心等内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有效)。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以及各自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个,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采用评定分离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房县畅顺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讯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房县城关镇房陵大道路142号
地址:
房县城关镇神农路125号3幢
邮编:
442100
邮编:
442100
联系人:
王新海
联系人:
周洪斌(异议联系人)
电话:
13635722373
电话:
0719-802490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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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10月19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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