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珊溪电厂3#机组A级检修涉网试验及全厂AGC、AVC试验项目(自主)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示
二、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三、项目名称:珊溪电厂3#机组A级检修涉网试验及全厂AGC、AVC试验
四、项目编号:WGSS-GYJT-Z-2024042
五、采购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六、采购预算:110万元整,最高限价:81万元整。
七、项目采购内容概况:针对珊溪电厂3#机组进行一次调频能力试验、调速系统建模实测试验、AGC 性能试验、励磁建模、 PSS整定试验、单机AVC试验、全厂AVC试验等工作。
八、申请理由:珊溪电厂3#机组A级检修涉网试验及全厂AGC、AVC试验项目适宜采用单一来源方采购,理由如下:
根据浙监能市场[2017 17号文件(《浙江省电力系统网源协调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三十四条第五点要求,在运机组应在机组大修后或励磁系统等改造后需开展以下网源协调性能试验:一次调频能力试验、调速系统建模实测试验、AGC 性能试验、励磁建模、 PSS整定试验、单机AVC试验、全厂AVC试验。珊溪电厂3号机组A级检修后需按要求安排上述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报省电力公司审核、备案。因浙江省电力系统仅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下属单位杭州意能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具有承担相关网源协调试验工作的能力,省内各统调电厂的网源协调试验以及我厂以往各机组大修后网源协调相关试验均由其承担完成,为了电厂电力业务工作顺利开展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委托杭州意能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上述试验工作。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情形“(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包括需要采购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的规定,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本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杭州意能电力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具备合理性。
九、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杭州意能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十、拟定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253号9楼902室
十一、论证专家:陈伟杰、周慧芬、卢光。
十二、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国贸大厦7-10楼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577-58902738
采购监管部门: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7-88100267
十五、附件:论证意见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7日
附件信息:
论证意见.pdf
315.2 KB
二、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三、项目名称:珊溪电厂3#机组A级检修涉网试验及全厂AGC、AVC试验
四、项目编号:WGSS-GYJT-Z-2024042
五、采购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六、采购预算:110万元整,最高限价:81万元整。
七、项目采购内容概况:针对珊溪电厂3#机组进行一次调频能力试验、调速系统建模实测试验、AGC 性能试验、励磁建模、 PSS整定试验、单机AVC试验、全厂AVC试验等工作。
八、申请理由:珊溪电厂3#机组A级检修涉网试验及全厂AGC、AVC试验项目适宜采用单一来源方采购,理由如下:
根据浙监能市场[2017 17号文件(《浙江省电力系统网源协调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三十四条第五点要求,在运机组应在机组大修后或励磁系统等改造后需开展以下网源协调性能试验:一次调频能力试验、调速系统建模实测试验、AGC 性能试验、励磁建模、 PSS整定试验、单机AVC试验、全厂AVC试验。珊溪电厂3号机组A级检修后需按要求安排上述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报省电力公司审核、备案。因浙江省电力系统仅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下属单位杭州意能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具有承担相关网源协调试验工作的能力,省内各统调电厂的网源协调试验以及我厂以往各机组大修后网源协调相关试验均由其承担完成,为了电厂电力业务工作顺利开展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委托杭州意能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上述试验工作。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情形“(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包括需要采购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的规定,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本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杭州意能电力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具备合理性。
九、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杭州意能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十、拟定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253号9楼902室
十一、论证专家:陈伟杰、周慧芬、卢光。
十二、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国贸大厦7-10楼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577-58902738
采购监管部门: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7-88100267
十五、附件:论证意见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7日
附件信息:
论证意见.pdf
315.2 KB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