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喀什市香妃园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998.89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zz(gk)-2023-02号
预算金额1998.89万元
招标公司喀什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媛媛1559991905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喀什市香妃园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6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Z(GK)-2023-02号
项目名称:喀什市香妃园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9988986
最高限价(元):19988986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喀什市香妃园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9988986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香妃园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舞台机械、音响投影等设备部分进行采购,详见采购需求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日(2023年12月完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6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6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人民东路336号
联系方式:132099322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深喀大道朝阳路189号西泓世嘉小区7号楼
联系方式:155999190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媛媛
电 话:15599919053
附件信息:
喀什市香妃园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文件.docx
235.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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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M
喀什市香妃园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6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Z(GK)-2023-02号
项目名称:喀什市香妃园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9988986
最高限价(元):19988986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喀什市香妃园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9988986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香妃园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舞台机械、音响投影等设备部分进行采购,详见采购需求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日(2023年12月完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6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6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人民东路336号
联系方式:132099322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深喀大道朝阳路189号西泓世嘉小区7号楼
联系方式:155999190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媛媛
电 话:15599919053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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