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滨海县阳光大厦(残疾儿童康复、残疾人托养、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管理站、健康养老、成年人康复、成年人托养等)深化提升设计服务项目(重发公告第1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滨海县阳光大厦(残疾儿童康复、残疾人托养、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管理站、健康养老、成年人康复、成年人托养等)深化提升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县阳光大厦(残疾儿童康复、残疾人托养、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管理站、健康养老、成年人康复、成年人托养等)深化提升设计服务项目已由滨海县行政审批局 以滨发改审(2019)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滨海县残疾人联合会、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滨海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滨海县残疾人联合会、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滨海县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滨海县阳光大厦(残疾儿童康复、残疾人托养、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管理站、健康养老、成年人康复、成年人托养等)深化提升设计服务项目。
2.2 工程地点:滨海县境内。
2.3 工程规模:滨海县阳光大厦,总建筑面积17621.12㎡,地上六层,局部二层、三层,项目总投资额约2000万元。
2.4 质量标准及目标:
2.4.1 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设计深度符合国家、省、市级地方规定的相应阶段的深度要求,相关并保证设计成果一次性通过招标人和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中标人负责图纸送审、对接、修改)。
2.4.2 质量目标:设计成果达到相关设计标准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合理、科学,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2.5 设计周期要求:总服务周期3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并提交相应设计成果文件。
2.6 招标内容:滨海县阳光大厦(残疾儿童康复、残疾人托养、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管理站、健康养老、成年人康复、成年人托养等)深化提升设计服务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设备、消防、电气、室内装潢、建筑智能化、室内消防、照明等全部设计内容)】、负责所有各专业施工图纸的审查手续办理并承担图审费用。初步设计须经招标人按有关规定组织审查通过,施工图须经符合有关规定的有资质单位审查通过。最终设计范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要求。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且不增加费用的权利,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各种不可预估的成本风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筑师证书。
3.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 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
(一)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近2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三)在履行招标人以往的工程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
招标人将前款第三项作为资格审查条件的,应当在招标公告中公布违约单位名单及其违约行为。
3.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承诺的项目组成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3 年 3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23年9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3年3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5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6 本次招标 不允许 组建联合体投标。
3.7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8本项目不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档上传网址:
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7.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详见招标文件。
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招标人付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对等保函);全部设计完毕且提交全套施工图纸并经图审通过后10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余款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结清。如发生设计变更,设计人须无条件负责修改,且不增加费用。(上述付款均不计利息,付款时须提供税务发票)
设计周期按中标承诺,提前不奖,因甲方原因导致设计变更推迟时间的可以顺延设计周期,其它推迟均按违约论处,违约金按每天10000元计算(违约金从设计费结算过程中扣除)。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以及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同步发布。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县残疾人联合会、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滨海县民政局
联系地址:滨海县阳光大厦(育才西路266号)、盐城市滨海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北区(明达北路大学生创业园智谷D栋)、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港城大道419号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13961913377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01414303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136551006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滨海县S327与西湖路交汇处滨海配送超市1幢6层
联系人:辛先生
联系电话:0515-89168829、18352000889
滨海县残疾人联合会
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滨海县民政局
2023年9月1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县阳光大厦(残疾儿童康复、残疾人托养、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管理站、健康养老、成年人康复、成年人托养等)深化提升设计服务项目已由滨海县行政审批局 以滨发改审(2019)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滨海县残疾人联合会、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滨海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滨海县残疾人联合会、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滨海县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滨海县阳光大厦(残疾儿童康复、残疾人托养、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管理站、健康养老、成年人康复、成年人托养等)深化提升设计服务项目。
2.2 工程地点:滨海县境内。
2.3 工程规模:滨海县阳光大厦,总建筑面积17621.12㎡,地上六层,局部二层、三层,项目总投资额约2000万元。
2.4 质量标准及目标:
2.4.1 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设计深度符合国家、省、市级地方规定的相应阶段的深度要求,相关并保证设计成果一次性通过招标人和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中标人负责图纸送审、对接、修改)。
2.4.2 质量目标:设计成果达到相关设计标准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合理、科学,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2.5 设计周期要求:总服务周期3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并提交相应设计成果文件。
2.6 招标内容:滨海县阳光大厦(残疾儿童康复、残疾人托养、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管理站、健康养老、成年人康复、成年人托养等)深化提升设计服务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设备、消防、电气、室内装潢、建筑智能化、室内消防、照明等全部设计内容)】、负责所有各专业施工图纸的审查手续办理并承担图审费用。初步设计须经招标人按有关规定组织审查通过,施工图须经符合有关规定的有资质单位审查通过。最终设计范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要求。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且不增加费用的权利,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各种不可预估的成本风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筑师证书。
3.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 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
(一)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近2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三)在履行招标人以往的工程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
招标人将前款第三项作为资格审查条件的,应当在招标公告中公布违约单位名单及其违约行为。
3.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承诺的项目组成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3 年 3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23年9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3年3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5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6 本次招标 不允许 组建联合体投标。
3.7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8本项目不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档上传网址:
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7.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详见招标文件。
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招标人付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对等保函);全部设计完毕且提交全套施工图纸并经图审通过后10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余款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结清。如发生设计变更,设计人须无条件负责修改,且不增加费用。(上述付款均不计利息,付款时须提供税务发票)
设计周期按中标承诺,提前不奖,因甲方原因导致设计变更推迟时间的可以顺延设计周期,其它推迟均按违约论处,违约金按每天10000元计算(违约金从设计费结算过程中扣除)。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以及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同步发布。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县残疾人联合会、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滨海县民政局
联系地址:滨海县阳光大厦(育才西路266号)、盐城市滨海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北区(明达北路大学生创业园智谷D栋)、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港城大道419号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13961913377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01414303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136551006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滨海县S327与西湖路交汇处滨海配送超市1幢6层
联系人:辛先生
联系电话:0515-89168829、18352000889
滨海县残疾人联合会
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滨海县民政局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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